距不大。
再低一個層面,是關中各郡縣的戍卒;再次,才是關東郡、國兵。
申屠嘉手中的淮陽尉,雖與齊軍同為漢室戰力‘第四層級’,但淮陽尉沒有任何debuff,屬于滿狀態的‘四級兵’。
反觀齊軍,先是在睢陽城下半餓不飽十來天,又從睢陽星夜奔襲數百里,才抵達滎陽。
又是挨餓,又是奔襲,奔襲結束還繼續挨餓,這樣的部隊,其戰斗力還有多少,已經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了。
再加上現在的齊軍,其實是由五萬齊國卒,外加十五萬以上民夫青壯混編組成。
這樣一支部隊,就算是沒挨餓的滿狀態,也已經和‘第四層級不沾邊’。
出于這種種考慮,申屠嘉才對滎陽城能否守住,保有了一定的信心。
以申屠嘉的推斷,以諸侯兵和民夫,按一比三的比例混編,且挨餓大半個月的齊軍,其戰斗力已經可以和‘二十萬民夫’劃等號,甚至還沒后者強!
但看上去,齊軍似乎并沒有挨餓?
聽聞申屠嘉的疑惑,身后的小將卻并沒有太過憂慮。
“將軍可還記得,夕太祖高皇帝時,軍中吃食最佳者,為何部卒?”
聞言,申屠嘉稍一思慮,旋即黯然失笑。
“是了···”
“前軍乃軍心之柱,便是主將不得飽腹,亦當壯前軍之威。”
再抬起頭,看著城外緩緩靠近的齊軍之中,幾乎不見騎著戰馬的軍官時,申屠嘉終是安下心來。
“便非謀逆之罪,光以傷牛、馬之罪,賊亦當有數萬人,得廷尉叛以腰斬!”
或許在后世人,亦或是幾十年前的戰國時期,乃至于幾百年后的視角看,因為殺了牛、馬就要被處以極刑,頗有些匪夷所思。
但在漢律之中,這卻是民間普及度僅次于‘傷人者死’的一條法令傷馬者死,牛者加!
僅僅是傷害牛和馬,就是死刑起步!
這條法律,同樣是蕭何從秦律中汲取的營養——秦《廄苑律》規定,盜馬者死,牛者枷1。
這里的‘枷’,指的是‘枷刑’,即用枷套在犯罪者的脖頸上,鎖上;從此,此人就要帶著脖子上的‘枷’生活,無論吃喝拉撒睡。
秦律中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是因為馬,屬于國家戰略物資,牛,則用于耕作;損失牛、馬,會影響國家的戰略儲備農耕工具。
且‘盜’一詞,意味著蓄意破壞國家戰略物資農耕工具。
漢室立,蕭何在秦律的基礎上各種減配,在許多關乎人命的條令上降低懲罰力度,在這條關于牛、馬的條令上,卻罕見的加重了懲罰力度。
——秦律說,偷馬的處死,偷牛的在脖子上套個枷;漢律卻是直接一刀切傷害馬的處死,傷害牛的罪加一等!
枷加,一字之差,足以證明漢室對于這條法令的態度無論刻意與否,只要造成了傷害牛、馬的后果,就嚴懲不貸!
之所以會有如此反常的情況發生,則是因為相較于秦,漢室對牛、馬的依賴更深,而保有量又更為稀少。
尤其是在北方匈奴日益強大,邊墻防務愈發嚴峻的狀況下,對于飽受騎兵風箏之苦,又失去草原的漢室而言,每一匹馬,都是將來建立騎兵部隊的希望!
而現在,叛軍卻為了迷惑申屠嘉,不惜將軍中牛、馬屠殺,以求突擊隊能飽餐一頓,好震懾滎陽···
光此一點,就足以證明齊軍此時的狀態了。
想明白這些,申屠嘉便稍松了口氣,轉過身,走下了城墻。
——既然是狐假虎威,不過五千人的佯攻,申屠嘉已然沒有留在城墻上的必要了。
重要的,還是趕緊做好預案,準備迎接明日,叛軍必會在絕望中發起的猛烈攻勢。
剛走下城墻,申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