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的對立徹底到了無法和平共處的地步。
這一世,劉弘顯然沒有‘假裝被一個術士騙改元,實際上是想罷免丞相’的打算,也不希望丞相府和自己的矛盾太過劇烈。
所以對于審計制度,劉弘自然也有著自己的想法。
最基本的一點,就是審計工作的施行,不能由丞相府全權負責!
正所謂絕對的權力,必將導致絕對的——最起碼,也要讓御史大夫在審計工作中,充當一個監督作用,美其名曰‘合作完成’。
其次,便是審計制度的具體實施,也需要有一部分從丞相府手里摳出來。
如張蒼提出,由丞相府決定官員的審計‘成績’,劉弘則希望,丞相府只具備給出一個參考意見的權力,最終的確定權,還是需要留給劉弘親自做。
再比如張蒼的審計制度中,對官員審計成績所作出的相應賞、罰,遷、貶,也有丞相府為主導,而劉弘也還是希望,丞相府只給一個參考意見,最終決定還是由劉弘來做。
——恩處于上嘛!
毋庸置疑,作為一個成熟的官僚,張蒼應該很明確的體會到了劉弘的意思——畢竟劉弘表達自己的意見時,也沒太過隱晦。
但不出劉弘意料的是自己近乎毫不加以掩飾的戒備,只換來了張蒼視而不見的敷衍。
或者說,作為板上釘釘的準丞相,如今的張蒼,已經開始用丞相的思維、身份,來應對和劉弘之間的政治對弈了。
沒辦法,劉弘也只能和張蒼一點一點磨,最終甚至頗有些直白的提了一句‘辟陽侯為相,權不宜過重’,來提醒張蒼不要太貪心。
這番操作下來,才有的之后第二版、第三版的審計制度草案。
當方案改到第三版時,張蒼的讓步,便大概到了劉弘的心理預期,劉弘的關注重點,也從‘丞相府接著審計制度權勢大增’,轉移到了審計制度具體的細節之上。
對于如今這個落后的時代而言,張蒼的審計制度,無疑是十分先進,也十分具有實際效用的實政、良政。
但還是那句話畢竟是西元前的‘先進制度’,對于從后世而來的劉弘而言,如此‘先進’的制度,也還是有不少局限性和弊端的。
首當其沖的,就是監管系統的缺失。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在張蒼的審計制度當中,中央對地方縣級官府的情況掌控,主要來源于每年一度的上計。
通過縣級地方官府上計時的數據,中央給出相應的獎賞和懲罰。
但這其中,有一個是十分明顯的漏洞。
——如何確定地方報上來的情況是真是假?
就好比某個縣,人口、戶口爆減,開荒、水利工作毫無進展,秋收大跳水,稅收直接腰斬。
如果這樣的情況被如實報到中央,那這個縣令就算不死,恐怕也要脫層皮。
那在這種情況下,這個縣令可能做出什么事,來規避審計的風險?
答案很簡單作假!
人口、戶口虛報,開荒、水利虛報,甚至大搞形象工程,以提高在百姓眼中的風評。
至于稅收,則很可能會被加攤到百姓頭上。
比如說某縣實際戶口一萬,審計卻虛報到了三萬,那為了收齊三萬戶人所該上繳的農水,此地的稅收很可能會變成原來的三倍!
而對于這樣的情況,中央很可能會毫不知情!
至于御史大夫屬衙派出的采風團,也有的是文章可以做。
——公費旅游性質的考察團,實在是最容易收買的群體了。
這樣一來,各地縣級官府在審計當中的匯報真實性,就需要通過另外的手段來保證。
劉弘有了這一點考慮,張蒼才會在第三版草案拿出后的第三天,拿出劉弘眼前的這份第四版草案。
劉弘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