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看見有人提行李箱。束手無策的我,只好撥打小伙伴的電話,希望她能給我個主意。聽見我的敘述,小伙伴也很震驚,讓我在民宿等她。
等待的過程中,我去問了平時要好的鄰居,鄰居說沒有看見什么陌生人,說在這里住了三十多年,即便周圍有些素質層次不齊的租戶,但都沒有發生過此類事情。然后我又去問了樓上的鄰居,鄰居死活不開門,說不知道,讓我不要打擾她……其實我什么都沒有說,只是問她,有沒有看見有人提著兩個大行李箱從這出去,她就用很不客氣又憤怒的態度來回答我。她的態度不得不讓我懷疑,但我又沒有證據。
這時候,小伙伴趕來了,她說別讓我亂猜測。來的時候,她已經報了警,并且看過周圍的環境,對面公廁有一個監控,也許可以從那下手。警察倒是來得很快,簡單問詢了情況,說臨近過年了,誰都想補點貨回家過年。而且,你這東西不是放在屋里,是在公共區域,只能算是丟,不能定性為偷,為了保險起見,還是跟我們回所里做一下筆錄吧。
小伙伴趁警察看現場的時候,從看公廁的大叔那里打聽到管理環衛監控的地址。于是,我們分頭行事,她去查監控,我去做筆錄。去警局的路上,我給涵打了一個電話,簡單地說了一下這邊的情況。涵頓時懵了,說和朋友現在往回趕,我把警局的地址給了她。
大概十五分鐘后,我們在警局碰了面。
涵和朋友的到來,也沒有解決什么實質性的問題。
第一,我們那附近沒有什么監控(我說有,公廁那就有,但警察說那不屬于他們局的監控,沒有權利調取);第二,行李箱是在公共區域,公共區域丟東西不能立案,不符合程序;第三,行李箱里都是衣物,值錢的東西都沒丟,難道要大家為了這樣的事情而奔波么。于情于理,都是不能夠的。
這時,小伙伴打來電話,說她通過調取公廁的監控找到了那個偷行李箱的小偷身穿淺棕色的衣服,頭戴了一個毛線的帽子,看不太清正臉,但一直站在路口往同道堂的方向看。大概一支煙的時間,慢慢往半山腰走,十二點零五分進入,不到兩分鐘的時間就提著兩個紫色的大行李箱出來,快速地走著,隨即往路口右轉了。
至于小偷去了哪里,究竟我們最后有沒有找到他,取回涵和朋友的行李?請各位耐著性子,且聽我下回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