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不留活口,手段兇殘。尸體一劍斃命,武功顯然比刁公子還高。
寧小七的技能無法讓他從尸體上查出什么,只是讓他確定刁公子并非詐死。
真是難辦。
會不會是家族內爭奪家產,借欠我三百兩黃金之機,對其下手?
寧小七聽雨華地說,刁家認定他是兇手,對他恨之入骨,他想去刁家查兇手基本不可能。
他只能請雨華地找人暗中監視刁家的人,只要刁家有人出來,他便暗中查看。其余時間,則在魚華城內到處逛,用醉眼朦朧識人看能不能找到兇手或相關的人。
他不再穿捕快服,正好讓雨家的雜役幫洗。也不再將金葫蘆掛在腰間,暫時放在雨府。
兩天時間,沒有任何發現,縣衙捕快卻是再次找到他。原來又有人死了,也是與他相關之人,那個與他比武的劍客。
劍客死了有一日,才被人發現。同樣是被人用劍刺死,一劍斃命。
雨華地再次陪寧小七去縣衙。
“縣令大人,不如讓我參與破案,也許能盡快找到兇手。劫持葉家萬兩黃金的女犯,便是我抓到。我還破獲錦肖城振風鏢局鏢銀被劫案,抓獲神偷四眼。”寧小七勸魚華城縣令。
“大人,不如就讓寧小七參與,算是將功補過。若是找到兇手,破案的功勞歸于縣衙,由大人破獲。”縣衙的鮑捕頭道。
“這……”縣令猶豫。
沒有證據證明是寧小七殺的人,又有雨華地保寧小七,案件十分麻煩。刁家又每日催他破案,讓他頭痛。
可若是寧小七破了案,不將功勞讓出,讓外人知道。豈不是顯得他這個縣令很無能。
雨華地熟知官場,小聲問寧小七“寧捕快若是破案,可否愿將功勞讓給魚華城縣衙?”
經雨華地這么一提點,寧小七便明白縣令的顧慮。他道“大人放心,小七只求能快些離開魚華城,絕不貪功。若是沒有大人與魚華城眾捕頭捕快的賣力查案,我一人絕不可能破案。”
縣令這才點頭同意寧小七加入,同時將案件卷宗拿給寧小七查看。
光從卷宗看,看不出什么有用價值。否則縣衙的捕快早就去調查抓人。正是沒有什么線索,才會認定寧小七是兇手。
殺人者會武功,輕功難留腳印。
現場并未丟失貴重物品,也就不是劫財。
若是仇殺,哪有那么巧,都與刁公子和劍客有仇。
刁公子與劍客,兩人的共同點只有一個,那便是寧小七。所以大家才會懷疑寧小七,除了寧小七,沒有更合適的嫌疑人。
“還有一種可能,栽贓陷害!”鮑捕頭道。
寧小七皺眉。“栽贓我?”
鮑捕頭道“也許你來魚華城,正好你的仇人也在魚華城,便故意殺了刁公子與劍客,陷害你。”
縣令問“寧小七可將你的仇人說說,也許按這個線索查找會有發現。”
“我的仇人,最近的便是妲姬的同伙。可他們不會在此時作案,葉家正通緝他們。況且,他們只殺葉家的人,不濫殺無辜。”寧小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