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分成五隊,每隊二十人,其中四隊輪值,每日各當值三個時辰。”
“余下的一隊專一貼身護衛潘大人,大人看這樣可好?”
“好吧,就依你,”潘啟道“我現下要去縣城,你要帶二十人跟我去嗎?是不是多了些?”
“自然要二十個人同去,沒事的時候瞧著人多些,真有事了就不一定多了,卑職不敢疏忽大意。”
“也好,我是去辦些私事,不想聲張,你們須要換上百姓的衣服,而且不能帶佩刀。”
“佩刀也不能帶?”楊成貴有些疑惑。
“當然不能,”潘啟笑道“你們一大群人穿著百姓衣服,個個腰懸利刃,人家不把你們當成賊人才怪。”
一句話說得楊成貴也笑了“成,聽憑大人吩咐。”
潘啟遂找來二弟,讓他在幾個兄弟家找來了二十幾身平常百姓的衣服,讓兵士們都換了。
只是二十多雙靴子可難為了潘家兄弟,就是能勉強湊齊,哪能保證個個大小都合適?潘啟無奈,也只好作罷。
他向爹娘稟過了,讓一個長隨套了馬車,拉著自己向縣城去了,楊成貴帶著二十個兵士騎著馬在后面不遠不近的跟著。
其實,潘啟來縣城也不完全是為了私事,他是去探望差去爪哇送信的兩個屬下的家眷。
這兩個人,一個叫馮守成,一個叫鄭福,原本住在離白礁村很遠的村子里。
潘啟當船工時結識了他們兩個人,時間久了,三個人相處得很好,情同手足。
雖然年紀小他們幾歲,但是潘啟膽大心細,腦子靈活,為人還很仗義,所以慢慢的成了他倆的主心骨,遇到了什么事,都讓潘啟拿讓意。
后來潘啟攢了些錢,自己駕船出海去南洋經商,就把他們兩個也拉了過來。
他們倆跟著潘啟賺到了錢以后,就把村子里的房屋土地都賣了,搬進了同安縣城里。
后來潘啟做了商部侍郎,因下面缺少得用的人手,就把他們找來跟在自己身邊,本來想兄弟幾個一起為朝廷賣力做一番事業,讓他二人將來也有個一官半職,能光宗耀祖。
誰成想給瓦爾庚尼爾的一封信,將自己的兩個好兄弟送上了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