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鎮(zhèn)。
但直至清朝覆亡,只編成14鎮(zhèn)和18個混成協(xié)又4標及禁衛(wèi)軍1鎮(zhèn),約16萬人。
第二、振興商務,獎勵實業(yè)。1903年9月7日,清設立商部,倡導官商創(chuàng)辦工商企業(yè)。
接著,頒布了一系列工商業(yè)規(guī)章和獎勵實業(yè)辦法,如欽定大清商法、商會章程、鐵路簡明章程、獎勵華商公司章程、礦務章程、公司注冊章程、試辦銀行章程等。
這些章程規(guī)定,允許自由發(fā)展實業(yè),獎勵興辦工商企業(yè),鼓勵組織商會團體。這些章程和做法,都有利于民族工商業(yè)的發(fā)展,有利于社會經濟的繁榮。
第三、清推行“新政”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辦學堂,派留學。
1901年9月4日,清命令各省城書院改成大學堂,各府及直隸州改設中學堂,各縣改設小學堂,并多設蒙養(yǎng)學堂。12月5日,頒布學堂科舉獎勵章程,規(guī)定學堂畢業(yè)生考試后可得進士、舉人、貢生等出身。
1902年2月13日公布推廣學堂辦法。8月15日頒布《欽定學堂章程》。1904年1月13日又頒布《重訂學堂章程》,詳細規(guī)定了各級學堂章程及管理體制,以法令形式要求在全國推行。與普通學堂并行的還有專業(yè)教育,包括師范學堂及各類實業(yè)學堂,在學制上自成系統(tǒng),一套完整的學校制度隨之建立。
清在推行“新政”過程中,把“獎游學”與“改學堂,停科舉”并提,要求各省籌集經費選派學生出洋學習,講求專門學業(yè)。對畢業(yè)留學生,分別賞給進士、舉人等出身。對自備旅費出洋留學的,與派出學生同等對待。為統(tǒng)一管理留學生工作,清分別在1902年10月31日和1906年10月2日派出總監(jiān)督赴東洋和歐洲。
第四、改革官制,整頓吏治。改革官制是清“新政”的一項重要內容,其中包括“裁冗衙”、“裁吏役”、“停捐納”,對統(tǒng)治機構作了一些改變。1901年7月24日,清撤銷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改設外務部,“班列六部之首”。
1902年2月24日裁河東河道總督,其事務改歸河南巡撫兼辦。
3月6日裁詹事府及通司。1903年9月7日設商部。
1904年12月12日裁云南、湖北兩省巡撫,由云貴總督、湖廣總督兼管。1905年9月4日裁奉天府尹,由巡撫兼管;裁奉天府丞,改為東三省學政。10月8日設巡警部。12月6日設學部,裁國子監(jiān)。
除裁并增設行政機構外,清還下令“停捐納”、“裁陋規(guī)”、“定公費”。
1901年9月19日,清宣布停止報捐實官。
1905年7月18日宣布停止捐納武職。
“新政”在政治上增設了一些適應近代化的機構,修改了《大清刑律》,廢除酷刑峻法,注入了一些資產階級人道主義的原則。
在經濟上,允許和獎勵私人資本主義的自由發(fā)展,承擔保護資本主義工商業(yè)的責任,提高民族資產階級的政治和社會地位。
在文化教育上,給西學以合法地位,允許學習和傳播資本主義的自然科學和資產階級的社會政治學說;在軍事上,采用西方資本主義建軍理論和原則,使古老的封建專制制度發(fā)生了一些變革,促進了中國社會近代化的進程。
總的來看,清末“新政”屬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質,當時民主革命的已經到來, 而清末“新政”的某些措施客觀上有利于民主革命思想和文化的傳播(如興學堂),或客觀上有利于民族資本的發(fā)展(如獎勵工商),因而也有利于辛亥革命的到來,加速了清王朝的最終覆滅。
慈禧怎么會突然想起搞新政?史學有研究,她其實并不是一個很守舊的人。比如,戊戌變法沒有她的默許能搞起來嗎?如果維新派維護好和慈禧的關系,事情可能就是另一個結果了。但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