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榮銘,字新三,號南湖,生于南五洲胡家祠堂(原屬江陵)一個貧苦農民家庭。
少失父母,靠親戚撫養,并讀私塾,常得塾師周濟。早年曾參加其兄胡榮珪領導的澧洲、華容、公安的洪門起義,失敗后回鄉務農。
一九零六年入郝穴預備中學堂學習,時逢民主革命運動興起,他與同學熊德山、寧郭開、錢鐵如等二十余人結為輔仁社,任社長,宣傳革命。
一九零九年考入保定直隸高等農業學校;發起成立保定學生斷發會;并組織共和會,在京、津、晉、桂、粵、鄂發展會員。
辛亥武昌首義爆發后返鄂,任都督府高等偵探科長、鄂軍水陸總指揮,大別山要塞監督等要職。
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中旬,奉黎元洪之命,以鄂軍全權代表身份赴京、津。月底,胡在津成立津軍司令部。十二月二日,成立鄂軍代表辦事處,胡兼任總指揮,又成立北方革命協會,被推為會長。
曾策劃行刺袁世凱。
據胡鄂公在他所著的《辛亥革命北方實錄》記載
汪精衛與袁世凱結成政治聯盟后,汪曾將革命黨在京、津、保的情況全盤給袁世凱。
袁“投之以李”,對汪說“汝能持之,則團體之發展,暗殺之組織,恣汝為之可也。”
可見,袁世凱極希望通過汪精衛來掌控北方的革命黨的活動。
十二月三日,汪精衛由天津趕赴北京,“說者謂兆銘之赴京,系奉世凱之召,與處決王熙普有關者;又有謂世凱之召兆銘,于議和進行事有所咨詢者。”
汪精衛走之前曾對胡鄂公說“清我兩軍漢口談判,現已停戰議和,吾黨同志,在此停戰期內,幸勿有所行動,致啟背約之責。”
汪精衛在北方的所作所為無疑引起黨人的懷疑,誠如黨人葉季高所言“兆銘已受袁世凱之撫。”
事實上,汪精衛也確始終堅持認為南北議和期間,北方革命黨人應該遵守諾言,停止革命活動,協助南北和議的順利進行。
十二月六日,胡鄂公到北京,驅車趕往鎮江胡同李煜瀛寓所,前去會唔汪精衛、李煜瀛。
他問汪“此間政情變化如何?天津謠言多,謂清室內閣自相殘,得無有利于革命乎?”
汪說“今晨監國攝政王引咎辭職,大憝已去,此后軍政大權應集中內閣,和議談判當較易進行。停戰時期,或可繼續延長,此則于革命有利耳。”
胡說“武昌起義五十余日,而響應獨立者十有余省,是不啻我拒絕未獨立各省之響應也。此則有利于世凱,于革命何有?”
汪說“世凱今已傾向共和,世凱之利,亦即革命之利。”
十二月二十一日,胡鄂公偕張先培由津赴京。在鎮江胡同會見汪精衛。
汪曰“現當停戰議和之時,吾黨京、津、保一帶同志,自宜遵守諾言,不可有所行動。惟于暗殺一事,在必要時仍須執行耳。……吾等京、津、保各處同志,亦猶各省之革命軍,現各省革命軍既已停戰,吾京、津、保同志自宜停止行動。
“但有阻撓和議于此停戰議和時者,是即破壞革命之人。故于必要時,暗殺仍須執行也。”
胡鄂公反駁說“破壞革命之人,應與以暗殺者是也。然和議非革命,不能謂阻撓和議即為破壞革命之人。且停戰范圍僅及于湖北、山西、陜西、山東、安徽、江蘇、奉天諸省,而無京、津、保等地,我雖停止行動,彼仍逮捕槍殺奈何?”
汪說“此過慮也,望為我轉告諸同志曰項城期望于和議者甚殷,且治軍嚴,當無如此軌外行動。”
在這種理念的支配下,汪精衛在南北議和期間,雖對京津保地區的武裝起義進行了很多干預和阻撓。
由于汪與袁來往密切,北方革命黨人的活動,很多沒有讓汪知道或參與。
如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