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且屢次宣言決不使帝制復活,其言至誠剴切,亦既播諸文告,傳諸報章,為天下所共見共聞矣。
往者勞乃宣盛倡復辟之說,天下嘩然,群起而辟之,以是為謀叛民國之大罪也。今大總統復嚴申禁令,后再有議及帝制者罪無赦!誠以今大總統為民國元首,愛人民委托,信誓旦旦,為民國永遠保存此國體,禮也義也。
至貴會宣言,但研究國體之何宜,不討論主名之何屬,蓋本意在求繼承之際,匕鬯不驚,而不知學說之禍人,有時竟甚于洪水!前清末葉,妄人盛倡種族革命之說,竟至風靡天下。
迨辛亥武昌發難,并無何等成算,何等實力,而天下遽土崩瓦解,則種族之見,革命之說,中于人心者深也。
及民國**成立,革命已告成功,而借此作亂者,猶屢仆屢起,蹈死不悔,流毒余焰,至今未息,此說之陷人于死者,不可更仆數矣。
今國基甫定,人心粗安,而公等于民主政體之下,忽倡君主立憲之異議,今大總統又有予決不為皇帝之表示,綱常之舊說已淪。
天澤之正名未定,使斯議漸漬于人心,不獨宗社黨徒,幸心復熾,將不逞之徒,人人咸存一有天命,任自為之見,試問草澤奸究,保無有妄稱符命,惑眾滋亂者乎?
專閫將帥,保無有沉吟觀望,待時而動者乎?召亂速禍,誰為厲階?心所謂危,不敢不告!不佞之愚,以為新《約法》創大總統開明專制之特例,治今中國,最為適當。
民國憲法,謂宜一踵前規,無所更易。若公等必謂君主世及,可免非分之凱覦競爭之劇烈,則請取干寶分晉史論及六朝、五代之歷史,博觀而詳究之!憂危之言,不知所擇,幸垂諒焉!
梁啟超在當時,人們常說他的文字像利刃一樣可以殺人,他的文章確是蕩氣回腸,令人百讀不厭。
他的《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一文,對籌安會和袁稱帝的打擊,堪比于蔡鍔領導的護國之戰。
原文也很長,同樣摘錄如下:
秋霜腹疾,一臥兼旬,感事懷人,百念灰盡,而戶以外甚囂塵上,豗然以國體問題聞。以厭作政談如鄙人者,豈必更有所論列?雖然,獨于茲事有所不容己于言也,乃作斯篇。
吾當下筆之先,有二義當為讀者告:其一,當知鄙人原非如新進耳食家之心醉共和,故于共和國體非有所偏愛,而于其他國體,非有所偏惡,鄙人十年來夙所持論,可取之以與今日所論相對勘也;
其二、當知鄙人又非如老輩墨守家之龂龂爭朝代,首陽蕨薇,魯連東海,此個人各因其地位而謀所以自處之道則有然,若放眼以觀國家尊榮危亡之所由,則一姓之興替,豈有所擇,先辨此二義,以讀吾文,庶可以無蔽而邇于正鵠也。
吾自昔常標一義以告于眾,謂吾儕立憲黨之政論家,只問政體,不問國體,驟聞者或以此為取巧之言,不知此乃政論家恪守之原則,無可逾越也。蓋國體之為物既非政論家之所當問,尤非政論家之所能問。
夫國體本無絕對之善,而惟以已成之事實,為其成立存在之根原,欲憑學理為主奴,而施人為的取舍于其間,寧非天下絕癡妄之事?僅癡妄猶未足為深病也;
惟于國體挾一愛憎之見,而以人為的造成事實,以求與其愛憎相應,則禍害之中于國家,將無已時!故鄙人生平持論,無論何種國體,皆非所反對,惟在現行國體之下,而思以言論鼓吹他種國體,則無論何時皆反對之!
今喘息未定,而第二次變更國體之議又復起。此議起因之真相何在?吾未敢深知。就表面觀之,乃起于美國博士古德諾氏一席之談話。
古氏曾否有此種主張,其主張之意何在?亦非吾所敢深知(古氏與某英文報記者言,則謂并未嘗有所主張云)。
顧吾竊有惑者,古氏論中各要點,若對于共和君主之得失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