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布獨立后,即成立軍政.府。關于軍政.府都督的人選,蔡鍔和唐繼堯二公相互推讓,由于蔡鍔的堅持,最終推舉唐繼堯為軍政.府都督。
云南都督府成立后,唐繼堯聘請前巡按使任可澄,前山東提學使陳榮昌為參贊。前國會議員趙藩、袁嘉穀及張耀曾等為參議。指派由云龍為秘書廳長、張子貞為參謀廳長、庾恩腸為軍政廳長、陳廷策為民政廳長、丁光冠為司法廳長、陳鈞為財政廳長兼鹽運使。
軍政.府提出四項主張:
(一)與全國國民戮力擁護共和國體,使帝制永不發生于中國;
(二)劃定中央地方權限,俾各省民力能有自由之發展;
(三)建設名實相符的立憲政體,以適應世界潮流;
(四)以誠意鞏固邦交,增進國際團體之資格。
同時申誓四點:
(一)同人職責惟在討袁,天助吾民,幸克有濟,舉凡建設之事當讓賢能以明初志,個人權利思想悉予刬除;
(二)地無分南北,省無論甲乙,同此領土,同是國民,惟當量材程功,通力合作,決不參以地域觀念,自啟分裂;
(三)倒袁救國心理大同,但能助我張目,便當引為同志,所有從前黨派意見,當然融消,絕無偏倚;
(四)五大民族同此共和,袁氏得罪民國,以成五族公敵,萬眾一心更無何等種族界限。
十二月二十五日,云南獨立的消息到了北京后,袁世凱忿怒到了極點。他應該是清楚云南地理環境,對云南用兵不一定如平定二次革命那樣順利。
但他知道,必需使用雷霆手段,盡快解決云南問題。他不能不知道,自己的稱帝有多少民意支持,一旦各地效仿和響應云南,弄不好局面可能失去控制。
于是,袁世凱于十二月二十九日下令,將唐繼堯、任可澄、蔡鍔免職。
“……蔡鍔等討論國體發生之時,曾糾合在京高級軍官,首先署名,主張君主立憲,嗣經請假出洋就醫,何以潛赴云南,诪張為幻,反復之尤,當不至此。但唐繼堯、何可澄既有地方之責,無論此項通電,是否受人脅迫,抑或奸人捏造,究屬不能始終維持,咎有應得,開武將軍唐繼堯、巡按使任可澄,均著即行褫職,并奪去本官及爵位勛章,聽候查辦!蔡鍔行跡詭秘,不知遠嫌,應著褫職奪官,并奪去勛位勛章,由該省地方官勒令來京,一并聽候查辦!此令。”
還一廂情愿地下令第一師師長張子貞代理云南將軍,第二師師長劉祖武代理云南巡按使,令他們就近押解蔡、唐等人來京治罪。
民國五年一月五日袁世凱又有申令各省長官曉諭人民云:
“……予昔養疴洹上,無心問世,不幸全國崩解,環球震動,遂毅然以救國救民為己任,支持四載,困苦備嘗,真不知尊位之有何樂。無如國民仰望甚切,責備甚嚴,同為國民,敢自暇逸?責任所在,盡力以為,不惜一身,只知愛國,皇天后土,實鑒此心。
“明知暴亂之眾,狂妄之徒,斷不可以謀國;然果使中有杰出之才,可以治國保民,為人民所信仰,極愿聽其為之,予得釋此艱巨之仔肩,詎非幸事;然能安大局,環顧何人,為智愚所共見。人民無罪,未可舉全國之重,任人試驗,實逼處此,無從諉卸。
“國民深悉暴民狂徒之心理,終必慘烈相爭,儻有墨、葡之變,必為越、韓之續,故謀改國體,冀可長治久安,文電交馳,情詞迫切,無非出于愛國之真誠。乃有蔡鍔之流,權利熏心,造謠煽亂,非不知人民之狀況,時局之艱危,但思僥幸一逞,儻其大欲,即涂炭生靈,傾覆祖國,亦所不顧。抑知國之不存,權利何有?此等舉動,早為國民所預料,幸而發覺尚早,不難隨時消滅。各省官民,僉謂國體既經全國人民代表開會決定,一致贊成君憲,并同戴一尊,根本大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