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云云。我既允就職,自應盡力而為,誰知后來招來之惡果,即種因于此。我之一生錯誤,即由于重情感,不能祛除名心,而東海與合肥之政爭,更為余所不及料也。
“余就任交通總長后,第一件事,即進行與日方商前議未定之借款。時西原已回國,日本寺內內閣已辭職,繼任內閣為原敬,原內閣標榜不干涉中國內政,因寺內遭了干涉中國內政之物議故也。余電章仲和(宗祥)公使,告以東海擬續商前議未定二千萬日金之借款,東海主張與南方商談和平,不再用武力,需款甚急,希商西原即復。章公使復電西原以銀行對華借款,不感興趣,兩國內閣亦已改組,前議不愿再商。余以此電回復東海,東海即親電章公使,謂就職伊始,需款孔殷,此款決不用于兵事,望切商復。
“章公使以銀行方面,無法再商,因思日本外相后藤新平與東海有交誼(后藤曾任滿鐵總裁,東海時任東三省總督),遂商之后藤外相,謂東海若無此項借款,不能進行和平政策。經后藤斡旋,銀行方面始允商借日金二千萬元,惟要求以德國已失效的高徐順濟兩鐵路借款造路權作為擔保(該兩路本與德國有借款之約,因參戰失效)。余因該兩路與青島問題有關,恐將來開和會時有問題,不肯照允,即以此意陳明東海。東海說該兩路借款權,德已放棄,移歸日本,在我看來同是外國,有何分別,即使和會議及我方亦站得住,囑即復電照允。余以總統既有此聲明,即提出國務會議,并報告經過。錢總理說,總統既有此說明,即請曹總長偏勞。遂電章公使告以總統已同意將路權擔保,請即商定。章使商定后,來電日本銀行不愿到北京簽訂合同,余遂擬電委托章公使代表簽合同。因此項借款有關鐵路,遂攜電稿并原電到交通部,將原委告知譽虎(葉公綽時為交通次長),并示以原電。時已旁晚,即將電稿交趙秘書譯發,且告以此系密電,須親自譯發,原稿保存,遂即回家。
“豈知翌晨有八家報館和兩家通信社,用同樣文字,略改一二,將此事完全發表,并加以指摘。余大為詫異,因思此事除譽虎與秘書外,沒有第四人知道。譯電的秘書,非常謹慎,跟我多年,向不與報界往來,決不敢亦不能做此事。且發表的文字,幾同一律,必是送稿無疑。事為合肥知道,電屬余到府邸,面詢經過,并問你的秘書是怎樣的人。我答這秘書跟我多年,小心謹慎,向管密件,從沒過失,且與外界很少來往,新聞界更談不到。合肥聽了即說,這明明是葉次長的事了,行政官泄漏秘密,不能不負責。余覺得言重,遂說,容我再細查,也許我自己疏忽,應當自請處分。那知又錚當日以陸軍部命令,將八家新聞社和通信社,即令??煲疖幦淮蟛ā:笥杏浾叩轿壹以L問,我含糊答復。
“又去訪問閏生,閏生竟說此事只有三人知道,曹總長自己決不會泄漏,他的秘書是曹總長信用可保的人,則此事如何泄漏,可不言而喻了。言頗露骨。譽虎要明責任,即擬辭職,余再三慰留,余以息事寧人,只有由我轉圜,遂商之錢總理(能訓),以院令暫緩執行,俟查明后再行核辦。又見合肥,說明此事亦許我有不自檢點之處,當再細查,故以院令暫緩執行。合肥知我用意,亦允許,遂將一場風波,停止下來。合肥明知東海借款之用意,不存心破壞,足見對東海之衛護。而東海雖不滿合肥,以修養有素,亦不露于聲色,惟左右為權力之爭,愈演愈烈。
“余因此次東海借款,賴后藤外相斡旋,得以成立而簽訂合同,又委托章公使代表簽字。青島撤兵問題,日使總說報告政府,久無回音,因請章公使與后藤外相直接商議,以期簡捷。不料后來巴黎和會,以青島換文發生問題,牽累了章公使,至今耿耿於心。茲將青島換文經過,據實寫出,以明真相。
“當(歐戰爆發)日軍與英海軍攻青島正面,久不能下。日本外相與陸公使(宗輿)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