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次長潘馥代理。教育總長范源濂也因教育經費無著而未到任,由次長馬鄰翼代理。
李士偉被選為靳云鵬第三任內閣財政總長是與借款問題有關連。
原來,日本在寺內內閣所經手的對華借款,抵押品都很不可靠,由于國際局勢的演變,日本已經不能單獨控制中國,日本政府因此派遣興業銀行副總裁小野莫次郎,到北京來整理中國債務。
小野到了中國之后,以債主身份,研究如何保全債權,他認為北京政府在目前是沒有能力來償付到期的外債。這肯定是事實,當時北京政府還想再舉外債,哪有還債能力。小野便提出一個“用新債還舊債”的辦法。
所謂用新債還舊債,就是把本年度到期的日本借款,連本帶利算下來一共合多少,做為新的借款。借期一年,利息按月一分,簽訂新約,并以鹽稅、煙酒稅、關稅為抵押品。
北京政府當然不肯,小野于是哄騙說如果這個問題取得協議,日本對北京政府就還可以繼續借款。還說日本停止付出的參戰借款,早已提存于中華匯業銀行,日方可以將這筆款項提出,并湊足二三千萬元作為對華新借款。
聽說可以有新借款,北京政府馬上來了精神頭。
這時候,奔走這件事的,還是新交通系的曹汝霖和陸宗輿,不過他們不敢出面,就找到和奉系有關的另一位新交通系人物張弧為替身,捧他出來擔任財政總長,以便進行這筆借款。不料事機不密,消息走漏,中外為之憤然,舊交通系所控制的中國銀行團也強烈反對,使得張弧不能不知難而退。
李士偉是張弧推薦的,他和奉系及新交通系有淵源,擔任中日實業公司的理事長。中日實業公司名頭很大,是日本財閥澀澤、三井、大侖合伙開設的。由于李士偉有日本財閥集團為背景,在中日關系特別緊張的條件下,他出任財長,馬上遭受各方的反對。李士偉同樣不敢就職,財政部的事務便一直由次長潘馥代理。
潘馥1883—1936 字馨航。山東微山縣人。
幼年熟讀經書,因年少考取了清末的舉人,在濟寧一帶就小有名氣。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清廷議定修筑津鎮鐵路天津至鎮江時,計劃過濟寧,因德英兩國反對,于三十二年十二月議定改為津浦路,舍棄濟寧。濟寧官紳學界大嘩,當即推袁景熙、潘馥等人赴京請命,驚動朝廷。后來,又幾次呈文,幾經周折,據理力爭,始得以修兗州濟寧支線。
因入仕無門,納資捐知府銜,就是花錢買官,發江蘇候用。江蘇布政使陸鐘琦,與其父為同科進士,得陸厚愛,遂命馥為其幕僚。
宣統三年(1911年)六月,陸升山西巡撫,馥隨陸赴晉。辛亥革命爆發,陸全家被殺,他逃回故里。
一九一二年赴南京臨時政府財政部謀一司員,后又在江蘇都督程德全府下供職。
程因軍餉多次上書未批,后交潘馥專理此事。潘馥在書上改動十八個字,呈報上去,餉錢當即撥下。此事轟動一時,潘馥被譽為“江北才子”,不久,他又被調回山東任勸業道道尹。
由于他與當時的山東都督周自齊關系密切,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便被委任為山東實業司司長。在任職期間,他熱衷于工業救國,買機器、辦工廠。所買英國機械,途中因故沉沒于海中,眾聞異常驚愕。
他卻說“不必擔憂,叫英方賠償就是。”
潘馥對英索賠談判時,陳詞慷慨,據理確鑿,結果英方全部賠償了所有損失。
潘馥不僅倡導辦工業,還鼓勵發展加工業和農業、水產業等,并提出創優等產品,與國內外競爭的建議。他于一九一四年六月十五日至七月五日,在濟南主持舉辦山東省第一次物品展覽會。會上評選出二百三十七種、六百八十二件優質產品。十月,送巴拿馬萬國博覽會參展,不少產品獲得金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