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第五至第十師師長。這些人事命令是試圖把陳炯明的舊部爭取過來,使其和沈鴻英聯合夾攻廣州。
原南方政.府大總統認為北方已沒有商談的誠意,最大阻礙是吳佩孚,因此令駐滬代表通知北方,如果北方誠意言和,就應先罷免吳佩孚,否則和談可以終止。
王寵惠本想做原南方政.府大總統和吳佩孚之間的橋梁,鑒于雙方關系已完全破裂,便放棄了北方代表身份,到廣州謁見孫,隨后出國到海牙任國際法庭的審判官。
五月七日,原南方政.府大總統調廖仲愷為廣東省長,以葉恭綽繼任財政部長,鄭洪年為次長。
葉和鄭都是舊交通系,交通系的領袖梁士詒曾受奉張支持組閣,在閣揆任內被吳佩孚用一連串的電報轟了下臺,梁下臺后和他的主要助手葉恭綽都避居香港。迨孫、段、張三角聯盟后共約抗曹、吳,梁士詒遂舉舊交通系之力支持原南方政.府大總統。
原南方政.府大總統這時在廣東最困難的,也是財政問題。梁士詒、葉恭綽都是財神爺,原南方政.府大總統的大本營的財政由舊交通系支撐,自然如虎添翼。
一九二三年六月六日,北京舉行國務會議。
內政總長高凌霨首先發言:“總統近來對于政務,有的不經國務會議直接處理,有的則以命令方式,直接交院辦理。例如制憲經費、崇文門監督任免案、任命張拱宸為軍警督察長案,都是總統獨斷獨行,這實在是違反責任內閣精神,侵越內閣職權,我個人認為,總統既然對于我輩閣員不信任,我輩只好退避賢路。”
高的話講完,交通總長吳毓麟、司法總長程克、財政總長張英華都異口同聲地贊成內閣提出總辭。
總理張紹曾還沒有來得及開口,高凌霨又說:“如果總理不愿意辭職,我們閣員也可以聯名辭職。”
見眾意難違,張紹曾只好很勉強地說:“要辭職還是大家一塊辭職好了。”
擁黎的政學系閣員農商總長李根源、教育總長彭允彝都沒有發言。
高凌霨乃把津、保派事先擬好的辭呈電搞拿了出來,請大家簽名。
電云:“呈為輔弼失職,責任不明,請予罷斥事。竊于二十四日財政部收到稅務處公文一件,內開借撥海關重建房屋一案,奉大總統批:出使經費月撥十三萬元,國會制憲經費月撥十七萬元。其修建江海關經費,即照數勻撥,財政部查照知行等因,僉以制憲為國家根本大業,本應寬籌經費,以促觀成,出使經費,亦關重要,惟依法定手續,須先經由國務會議通過,方生效力,歷次陳明,未蒙諒許。乃于六月二日又接府秘書廳函交由府派哈漢章往京師軍警督察處復呈一件,奉手諭交院照辦各等因。是日又經議決調薛篤弼為崇文門稅務監督,擬具命令,副署送府,時經三日,復未蒙蓋印發下。
“伏查民國《約法》采取責任內閣制度,故于第四十五條明定,凡大總統發布命令,須經國務員副署。又查政府組織令,國務由國務會議行之。又查《國務會議規則》第一條所列國務會議事項,第三項預算外之支出,第七項簡任官之進退各等語。是借撥關款,及簡任稅務監督各案之必須經由國務會議議決辦理,具有明文。今大總統事先出以獨斷,事后不納劻勷,凡勞鼎座之分憂,實出閣員之失職。紹曾等既不蒙信任,惟有仰懇鈞座立予罷斥,以明責任而重法制,不勝屏營待命之至。”
張紹曾內閣辭職通電發出后,吳敏麟和程克都勸張離開北京,以免遭遇困擾。其實,張紹曾常反反復復,擁曹派怕張變卦。沒待張應允,吳早已備妥了專車,請張立即出京。張紹曾也就于辭職當晚,偕國務院秘書長張廷諤專車赴天津。
一九二三年六月七日,黎元洪就內閣總辭呈中指摘之點,通電辯解:“元洪不德,負我元僚,致有總辭職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