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0月,蔡元培主政的教育部頒布《大學令》。
《大學令》是民國初期關于大學教育的第一個通令,共 22 條。
規定大學以“教授高深學術、養成碩學閎材、應國家需要為宗旨。分文、理、法、商、醫、農、工七科;以文理二科為主,須文理二科并設,或文科兼法商二科,或理科兼醫農工科者,方得稱大學”。
大學內設預科 3 年,收“中學畢業生及經試驗有同等學力者”;設本科 3 年~4 年,“收預科畢業生或經試驗有同等學力者”,畢業后稱學士;設大學院,不設年限,收各科畢業生或經試驗有同等學力者。
全校設校長 1 人,總轄全部事務,各科設學長 1 人,主持一科事務;教員設教授、助教授,必要時得延聘講師。
全校設評議會,以各科學長及教授若干為會員,校長自為議長,負責審議各學科設置及廢止、講座種類、校內規則、大學院生成績、授學位等事項;各科設教授會,以教授為會員,學長為議長,負責審議學科課程、學生試驗、該科大學院生成績、請授學位者合格與否等事項。私人或私法人亦可設大學。
該令于 1917 年 9 月修正,主要內容有設二科以上者都可稱大學,單設一科者亦可稱單科大學;本科修業年限 4 年,預科 2 年;教員設正教授、教授、助教授,必要時得延聘講師。
這體現了蔡元培民主辦學的思想。
日本政府在1918年曾頒布實施《大學令》,蔡元培主持制定的《大學令》顯然是學習日本。
《大學令》準許社會上的民間人士設辦私立大學。同年11月又公布《公立私立專門學校規程》,規定國家對于公立、私立專門學校一視同仁,不同點在于,私立專門學校的開辦在呈報教育總長認可時,“須開具代表人之履歷”,而“代表人對于該校應負完全責任”。
《大學令》一出臺,1912年至1927年間,中國大地上出現了興辦私立大學的熱潮,涌現出一大批著名教育家和學校。例如嚴范孫、張伯苓創辦的南開大學,陳嘉庚斥資創辦的廈門大學,張謇創辦的南通大學,以及大同大學、大夏大學、光華大學、中法大學、廣州大學、廣東國民大學、上海美術專科學校、東亞體育專科學校等,這些學校后來成為中國諸多著名高校的前身。
教育部還出臺了“整理教育方案草案”,提出“教育自治”的基本原則。其第一條規定,要“變通從前官治的教育,注重自治的教育”,“教育本為地方人民應盡之天職,國家不過督率或助長之地位。……今后方針注重自治的教育者,國家根本在于人民,喚起人民的責任心,而后學能有起色也”。
蔡元培任教育總長的時間雖然很短暫,但為國家的教育事業做出的貢獻是巨大的。談到民初的教育,有人用空前絕后來形容。空前是肯定的,絕后就未必了,即便是現在不行,也肯定會被未來所超越。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民國初年的教育搞得確實很不錯,這其中蔡元培的作用是公認的。
后袁世凱時代的軍閥混戰,給國家和民眾帶來了深重的災難。但是,很值得玩味的是,在戰火的蹂躪下,教育這一塊似乎成了世外桃源,簡直成為荒漠中的一片綠洲。除了個別時候,經費得不到保障外,教育幾乎沒遇到什么磨難。
為什么會這樣,或許我們從那些動不動就興兵作亂,但對教育卻格外熱心的一些軍閥大佬們的故事里,能唔出一些道理。
1921年,曹錕在保定辦了一所綜合性大學——河北大學,自任董事長。河北大學設文學科、法學科、農學科、醫學科,其中文學科又設中國文學系和英文系;學校教師實行聘任制。由于曹錕本人親自出馬辦學,這所大學的師資力量在當時非常強。
曹錕常對手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