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蔡元培的以上演講中,他開宗明義,提出一所大學首先要明確它的性質,“大學者,研究高深學問者也”,而不是人們升官發財的階梯。作為學生在學校中應該關注的是知識的學習,而不應該片面地注重分數的高低。在研究學問之外砥礪自己的德行,提高自身的素質和修養也是大學生所必需的。同時,作為學校之主體的師生應該建立一種互敬互愛、互相勸勉的關系。
此后的1917—1923年,被認為是蔡元培一生中最為輝煌的時期,他由此無可爭議地被奉為全國學界的領袖。
哪個新上任的校長不說些激昂話,蔡元培的講演雖然很令北大的師生耳目一新,雖然在講演現場,大家也確實亢奮過一陣子,但一次講演畢竟只是一次講演,熱情總會消退,亢奮總會平復。
在大家想來,學校還能怎么樣,還不是江山依舊嗎?所謂生活還得繼續。也就是說,對于新上任校長的就職演說,大家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但是,很快發生的一件事,讓大家不能不對新來的校長刮目相看。
開學典禮沒幾天,學校大門口的告示牌出了個通知“以后學生對校長應用公函,不得再用呈文。”
過去,學生有事找校長,要恭恭敬敬的寫呈文,校長有批示,公諸告示牌上。呈文和公函可不是文字游戲,這里邊的差別可是大了去了。
呈文是下對上,是學生對高高在上的校長的頂禮膜拜。公函是表示,雙方是平等的。自由、平等,博愛,受過民主熏陶的人就是不一樣。這位新校長可不僅是你給他行禮,便客客氣氣還禮那么簡單。他真的是在奉行人人平等,那怕是學生和校長。
呈文和公函的另一個不同是呈文可以無視,可以不理睬,校長愿意答復便答復,不愿意答復就石沉大海。所謂沒有理由沒有原因,就是校長不愿意,誰也沒辦法。公函可就不一樣了,是必須有答復的。
人是需要被尊重的,被尊重的感覺當然不一樣。毫無疑問,只有在受尊重的環境下,才能培養出獨立人格的人。
一個呈文和公函,在今天的人們看來也許實在不算什么,而在當時的北大校園,引出的巨大反響,自然是今天的人們所無法想象的。
但是,比起新來的校長接下來的一個重大舉措,呈文和公函這等事還真是小事一樁。
蔡元培所采取的這一重大舉措就是民主治校。徹底改變以往那種大學的校務由校長、學監等少數人對學校的獨裁統治。
具體作法就是設立了“北大評議會”,以之作為全校的最高立法機構和權力機構,負責制定和審核學校的各種章程、法令,以及學科的廢立,學校的預算、決算等。
這個“評議會”主要由教授組成,校長和各專業學科的學長為當然評議員,其余評議員則由文、理、法、工各科的本科和預科各推舉兩名教授擔任。評議員的任期為一年,期滿后即進行下屆選舉,連選可以連任。從1919年底之后,評議員的產生則改為按名額分配,即每5名教授中可投票選出一個評議員。
北大的第一屆評議員有校長蔡元培,文科學長陳獨秀,理科學長夏元瑮,法科學長王建祖,工科學長溫宗宇,文本科教授代表胡適、章士釗,文預科教授代表沈尹默、周思敬,理本科教授代表秦汾、俞同奎,理預科教授代表張大椿、胡濬濟,法本科教授代表陶履恭、黃振聲,法預科教授代表朱錫齡、韓述祖,工本科教授代表孫瑞林、陳世璋。
前邊說過,蔡元培在主持愛國學社時,學社最富特色之處是學生自治制度。學生在校內享有很大的權利和自由。住宿生實行自治制,設有評議會,監督學校行政和學生操行。這里實行的民主治校制度,固然是蔡元培的這種辦校思想的繼續,只不過不是簡單的復制,而是升華和進入更高層次。是他把從國外,學到的民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