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而殘酷,絕沒有容人選擇的余地。
在沙場混了三十五年,無論誰都會被訓練成一個冷酷鐵血的人。
古英杰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現在。
黃金槍!
金光燦爛,亮得耀眼,甚至壓過了星光。
三十五年來,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這耀眼的金光下。
槍的型式削頓,槍尖寬闊,槍桿粗長,就算拿在手里不動,同樣也能給人一種厚重的感覺。
葉清秋眼睛一亮“好槍!”
步長空同意“的確是好槍,比我偷過的那些槍都好。”
葉清秋道“看起來,這桿槍是用黃金混合精鐵鑄成的,必然比普通的鐵槍重的多,槍身應該還可以隨意彎曲。”
步長空道“所以這槍的用法,一定與眾不同。”
葉清秋“我研究過,他用的槍法叫做龍槍,古龍族家傳的槍法,本來三十六式,古英杰自己加了七十二式,才變成現在的龍槍—百零八式。”
步長空,笑了笑道“那可完了,郁老弟的槍法,只有十一式。”
葉清秋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便足夠。”
安靜無比的庭院,充滿了殺氣。
這兩桿槍都是經歷百戰、殺人無數的利器,它們本身就帶著一種殺氣。
古英杰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的槍,高大,威猛,堅韌。
他的眼睛始終在盯著他的對手,雙手合抱,斜握金槍。
這正是槍法中最恭敬有禮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對對手的尊敬,哪怕對方是個晚輩。
郁王孫雙手執槍,將槍尖正對著古英杰,赫然用的是小輩迎戰高手前輩的戰術。
──高手相爭,尊敬自己的對手便是尊敬自己,何況郁王孫從來都是個謙遜的人。
雖然謙遜卻不迂腐,既然施的是晚輩禮,便行了晚輩的權利,我輩少年當仁不讓。
槍出如龍,郁王孫竟搶先出手。
他的槍法只有十一式,一施展起來簡單明了,霸道無匹。
這種長槍本來只適于兩軍對壘,沖鋒陷陣,若用與高手比武較技,就不免顯得太笨重。
但看起來瘦弱的郁王孫,卻將長槍運用的靈活至極。
無論槍尖、槍柄、槍身,都能致人的死命,甚至槍風都能在地上劃出深痕。
他十一式盡出古英杰只還了五式。
葉清秋搖了搖頭“看樣子古老賊是想以逸待勞,先耗盡他的力氣再出手。”
步長空笑了笑,道“他若真這么想怕是離死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