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化是內斂精細的,這既表現在用宗法、保甲、鄉約等繩索對全體民眾的約束,還表現在用超乎以往的心機對婦女行為與心智的囿限。文化的精神風貌與婦女的生活狀況,正是相互對應的。
不妨先從外部裝束去認識一下宋代的婦女。北宋建國后,婦女漸不戴帔帛。到了南宋,女裝更趨向素淡與簡易,而且多著逼窄貼體的小袖對襟式上衣,蓋在下裙之外。唐代女裝中暴露的風尚已一去不復返了。在公共場合,宋代婦女則要戴蓋頭,以障蔽面部;腳穿尖小蓮鞋。朱熹還別出心裁,在蓮鞋底下裝上木頭,使之行走有聲,便于家人監視其活動(《福建通志·風俗志》)。遮掩與緊縮,或者說是偏重約束,可以稱作宋代女裝的一大特征。
在行為上,宋代的婦女更受到了諸般限制,像唐代婦女那樣拋頭露面、招搖過市的機會大大減少了。唐代婦女喜好騎馬,如唐代詩人張祜《集靈臺》詩云:“虢國夫人承主恩,平明騎馬入宮門。”宮中尚敢騎馬,這是何等氣魄。王建的《宮詞》,則描繪了當時宮女們“夸道自家能走馬,國中橫過覓人看”的洋洋得意之態。唐時婦女之騎馬者,露髻馳騁,不復戴帽,甚至穿著男子的衣衫。女子還騎馬參加集體游戲。在出土的唐代擊毯圖銅鏡上,就可以見到女子騎馬擊毯的英姿。
而宋時的婦女,連上街的機會都少,平日里只能在垂簾之后張望一下外面的世界。婦女偶或出門,也要乘轎坐車或戴蓋頭,與塵世依然有一簾之隔。略略探頭探腦,即會遭人恥笑。且引一段宋人話本為證。《清平山堂話本·刎頸鴛鴦會》的主角蔣淑珍,生得甚是標致,因難逢佳偶,常“垂簾不卷”“高閣慵憑”,說話人對此頗多非議。據話本所說,她“描眉畫眼,傅粉施朱,梳個縱鬢頭兒,著件叩身衫子,做張做勢,喬模喬樣,或倚檻凝神,或臨街獻笑,因此閭里皆鄙之”。可憐這女子,大門未出,二門不邁,只不過卷簾開眼看世界,便為時論不容。
宋時對婦女行為的限制,有大量的文字上的規范,北宋司馬光在其《家范·治家》中即指出:
夫治家莫如禮,男女之別,禮之大節也。故治家者必以禮為先,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櫛,不親授受,嫂叔不通問,……姑姐妹女子,已嫁而返,兄弟毋與同席而坐,毋與同器而食。
自司馬光以后,這類男女有別的言論越來越多,并成為有影響的社會輿論。
文字規定畢竟還是紙上談兵,若要執行必需相應的措施來保證。兩宋婦女纏足的普及,正好滿足了對婦女施行控制的需要。纏足是一種摧殘肢體正常發育的野蠻行為,清人李汝珍在《鏡花緣》第十二回中,曾借君子國吳之和之口描繪了婦女纏足之慘狀:
始纏之時,其女百般痛苦,撫足哀號,甚至皮腐肉敗,鮮血淋漓。當此之際,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種種疾病,由此而生。
纏足并不是宋人的首創。據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十載,南唐李后主令宮嬪“以帛繞足,令纖小”,“由是人皆效之,以纖弓為妙”。但最初纏足之風大約還只在宮中流行,至兩宋方普及民間。“熙寧、元豐以前人猶為者少,近年則人人相效,以不為者為恥也”。蘇東坡《菩薩蠻》詞中即有“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句,說明彼時世人已有以纏裹小腳為好的審美傾向。
在話本中,亦可尋出不少宋時民間婦女纏足的證據。如《碾玉觀音》中的女主角秀秀,剛亮相時說話人描述她是“蓮步半折小弓弓,鶯囀一聲嬌滴滴”。因是小腳,故隨崔寧出走時行不多遠,便腳疼走不得了。《錯斬崔寧》中的小娘子,出門“行不上一二里,早是腳疼走不動”,肯定也是小腳無疑。
婦女纏足的普及,肯定是多種因素促成的,但其中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它有效地限制了婦女的行動。林語堂便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