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定得太詳細的話,沒有去專門進行學習,很難知道自己犯下了何種程度的事將被怎么量刑,需要專業(yè)的人士才能大體上有個譜。
之所以說“大體上”的原因太現實,什么罪行都有區(qū)分主觀和非主觀,又多么的惡劣等等,怎么去進行判罰需要一再裁定,再加上負責狡辯……負責分辨的人那張嘴到底有多厲害,又或是碰上什么樣的法官了。
普通人當然能夠分辨到底什么是好是壞,不過又跟每個時代的價值觀存在區(qū)別。
也許上一個時代打架斗毆出人命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到了下一個時代打架斗毆立刻就是一個死刑。關于這點,不出現意外的話,日后的秦人會深有體會。
別以為諸夏沒有法官這個職業(yè),列國都有自己的“士師”,用現代的理解方式來看,他們就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
當然,列國的士師不是用來審判普通人,他們審判的對象是貴族。
春秋時代各個家族都有自己的家規(guī),誰犯了什么事就是用家規(guī)去進行處置。因為定下的規(guī)矩各有不同,犯了什么事遭到何等懲罰又不一致,可能在那個家族是死罪,換作在某個家族則是沒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簡單的來說,貴族都有量刑權力和審判權力,他們能夠處罰的也不是什么外人,僅限于自己的治下。
“現在的律法都需要經過公示才能執(zhí)行,不是制定了藏起來等誰犯法再拿出來審判,我肯定不能往復雜了寫。”智瑤說的就是當前時代的現狀。
那是因為律法不是用來審判普通人,要不然哪怕公示的話,普通黎庶不識字也看不懂。所以是用來公示給貴族看,算是一種震懾,也是貴族犯法之后的審判依據。
智氏當然不是人人識字,要說的話經過智瑤多年的努力,智氏識字的人絕對比其他家族要多得多。
提到智氏的識字率不是為了炫耀,純粹是智瑤打算在寫下民典之后,派出一大幫人向普通黎庶進行普及,也就是他們跑去各地念給黎庶聽,再讓普通黎庶知道做了什么時候會得到什么樣的判罰。
“商鞅模仿趙鞅,我再模仿商鞅,也是沒誰了……”智瑤心想。
他對智氏的治理上很多地方存在模仿變法后的秦國,涵蓋生民走的就是法家的路子,發(fā)展路線其實也是一樣。
如果說哪個國家最先展開教育普及有點難以分清,諸夏這邊的的確確是秦國第一個進行,方式就是那種大肆開辦講堂,教的是秦國律法。
秦國玩法家治國是非常認真的。想要在秦國有一官半職,前提就是了解秦國的律法,國家還每年培養(yǎng)出大批熟知律法的小吏充斥地方,便于對各地進行管束。
“我要寫民典,肯定也要培養(yǎng)出一大批熟知律法的人,再讓他們將律法散布到黎庶階層,不然寫民典就是自娛自樂了。”智瑤說動手就開始有動作。
當然不是“約法三章”那樣操作。這個是特殊時代背景下的需要,再則“約法三章”也不止“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這么簡單,其實里面包括很多律法的。
后面,智瑤找來了一大批有在基層干民政工作的人,主要是詢問他們關于黎庶的需要。
做事就是這樣,不能一拍腦袋想什么就做什么,制定律法這種事情尤其不能閉門造車。
智瑤“前一輩子”地法律的了解有限,到了“這一輩子”更是含著金鑰匙出生,打從實際上無法對黎庶的需要有切身體會。
大體了解過后,智瑤又找來了子貢、冉有等等一些“儒”,探討關于“禮”的一些規(guī)定。
“世子所定非‘禮’?”子貢聽明白智瑤想做什么,臉上則滿滿是詫異。
冉有看上去一點興趣都沒有,問道:“公孫成子、范獻子之舉?”
公孫成子就是子產。
范獻子是士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