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接二連三的到來,隨著馬淳長女降生,甘莘把了脈之后,董建興奮的對馬淳說這是喜脈,馬淳很快就會迎來第二個孩子的降生。
這是崖洲島又一件大喜事,馬淳封侯的消息也傳遍了島上,加上長女降生,島內上下人人喜笑顏開,三喜臨門是值得大肆慶祝一番的。
反正縣寺財政有的是錢,盡管馬淳宣布這是他的私事,必須由他自己出錢慶祝,決不能動用公庫里的錢財。但是島上士民百姓和那些有錢的商賈們卻不管這一套,咱們可以不動公庫,自己出錢慶祝你君侯可管不著。
你辦你的慶祝宴會,我作為崖洲島子民就要參加。要是你為了省錢不邀請我,那我自己辦宴會慶祝行不行?法律可沒規定不允許這樣做,法無禁止皆可行,這可是君侯你自己提出的。
搞到最后,馬淳實在沒辦法,只好大出血,從自己的私庫里取出錢財請所有百姓吃了一頓。
百姓們還沒完,以楊成等人為首的上百名民意代表聯名提出議案,要求將每年七月初一定為三喜節,這樣他們可以每年借著節日慶祝。
他們在議案中說,這個節日不僅是為了慶祝馬淳封侯和子嗣繁盛,節日慶祝還可以促進百姓消費欲望,帶動島內經濟發展,所以必須增加這個節日。
他們的理由在甘述、顧譚眼里簡直是胡鬧,可是令他們不解的是,經過縣寺組織的幾百名民意代表討論(聽說這些民意代表是經過島內各地百姓選舉才能當上的),這個胡鬧般的提議竟然獲得代表們一致通過。
而縣寺主管內政的縣丞柳榮也在決議上用印,把這天正式定為忠義縣三喜節。而作為崖洲島之主的馬淳竟然沒有發表任何意見,完全不管代表們的決意。
這讓甘述等人大為驚異,這崖洲島的體制真的全然不同于天下任何一個郡縣。而且他們發現,島上沒有士農工商的區別,百姓們只有一個身份,就是他們自稱的公民。
他們拉住任何一個百姓,詢問公民的概念,這個百姓就會自豪的告訴他們,所謂公民,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并依據憲法或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這是縣君也就是現在的君侯馬淳告知他們的。
這和他們在典籍中知道的公民含義完全不同,《韓非子·五蠹》:“是以公民少而私人眾矣。”說的公民是公之民,也就是諸侯直接擁有的從屬民眾,為諸侯服務的百姓。是相對于擁有自由身份的私民而言的人。
在崖洲島,擁有忠義縣戶籍,被稱為公民的百姓權力非常大,和其他地方的百姓不同。公民們擁有受教育權,可以參與任何縣寺允許的行業活動。
比如說城外的農夫,如果在東吳其它郡縣,農人只能在本鄉里社從事農耕活動,不能隨意離開里社。要是想把多余農作物販賣出去,必須由里魁開出路引,鄉嗇夫或者鄉佐證明才能去市集或城里販賣。他們不允許從事耕種以外的任何行業。
而崖洲島不同,只要是公民,他在完成了縣寺規定的各項義務之后,可是經商,可以開店,甚至可以出海捕魚,絕對沒有任何人來限制你。
公民私有財產不允許受到任何侵犯,只要他繳了稅,是合法的納稅公民,就能夠得到縣寺保護。任何人不能無緣無故侵犯他的財產,就連崖洲島之主馬淳也不允許隨意進入公民家中,取走他的任何物品財物。
公民還擁有選舉權,里社鄉寺的基層官吏必須由當地公民選舉產生,獲得五成以上的選票才能當選。不過縣寺有建議權和否決權,以保證不產生賄選等行為的發生。
還有一個特殊的群體,就是公民代表。這些代表是根據地域劃分選舉出來的,各城各鄉都有一定的名額,全部由擁有公民身份的納稅公民選舉產生。這個多達三百人的公民代表群體,主要作用就是監督各級官員的工作情況。可以提出議案罷免不作為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