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誤了殿下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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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禹議完事已經差不多是一個時辰后的事情。
陳縈手上的虎頭帽又繡好了一只眼和一根須,須上海嵌了明珠。
那是大婚時宮里賞出來的,極好的東西。
趙禹老說讓她自己拿去鑲在冠上,或是綴在鞋頭,他見過別家小娘子搞這些花樣,她也沒聽,就一直收著。
“這些珠子都難得,那孩子落地尚且在襁褓中,你給他用,還不如自己留著。先前跟你說了幾次,總也不肯叫人拿去給你做冠子做鞋子,倒舍得拿出來送人。”
陳縈已經迎上前,替他脫了外衫,聽了這話越發(fā)笑的溫和:“妾都這么大的人了,鞋頭綴珠那是妾十一二歲時干的事兒,如今怎好意思像年輕女郎那樣做這樣的事情。
再說妾新得了好幾個冠子,什么樣式的都有,再拿這些去鑲珠子,做出來也未必用得上,怪浪費的。
原本妾一直收著的,想著宮里賞賜,這東西名貴難得,是父皇的慈愛之心,收起來方才顯得恭敬。
前兩日想著給貴妃的孩子預備個什么禮,玉如意已經叫人去新打來了,這不是跟您說了,妾自個兒做個虎頭帽,是個心意,貴妃若是高興,便給孩子戴著玩。
須上正好能嵌上兩顆珠子,才叫人去拿出來的。
妾自個兒的東西,尚且沒有心疼,殿下倒先替妾心疼上了。”
趙禹凝眉看她,也拿她沒辦法。
譬如這個妾長妾短的習慣吧。
大婚當夜他就說過,她嘴上說記下了,第二日仍舊不改。
他說了,父皇母后從前就不是這樣,二郎與阿莞也不是。
他雖然是太子,但與她也是夫妻,用不著這樣,你呀我啊的聽著才親近。
說了幾次她都沒改,趙禹就知道她是把規(guī)矩高高舉過頭頂不肯輕易放下的,還有一宗,是陳縈聰明。
知道他心中無情愛,有的只是對發(fā)妻的敬重而已。
她做了太子妃,與他是夫妻,但也是沒有感情的夫妻。
她更愿意視他為君。
先是君臣,再是夫妻。
嘴上不挑明說,心里卻什么都懂。
要說陳縈是怎么發(fā)現了他心底最真實想法的,這事兒還得從她剛抵京不久之前說起了——其實起初趙禹也有小心思,他所做出的那些做派,確實是想叫陳縈覺得他是愿意試著接受她,慢慢的也會有感情,無非是希望她過的松泛些。
倒不是說為了騙陳縈與他交心。
哪怕她真的交付了真心也不怕,橫豎他這輩子不會辜負了她。哪怕不愛她,也不會辜負,所以她也是可以交付真心的。
只能說天不遂人愿,陳縈也太聰穎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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