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
再說,每月十首八首歌的,不用一年下來自己可定會江郎才盡······
雖者說現代歌曲成千上萬首,可誰記得住那么許多歌詞哦!
自己可不能為了眼前的利益,不為今后長遠利益打算。
給茶館的詞曲,自己不盡是瞎抄襲,還要修改,修改成適應這個朝代的三觀跟言詞。
因此,第一,每月出一首新歌。
第二,每月新出一篇相聲或小品。
只是,這個朝代還沒相聲小品這這種娛樂節目,不過,自己會親自指導。
可別忘了,自己是學什么專業的哦!
第三,自己即將開辦的書肆,新書出版時,李家茶館里面的說書先生可以先行一步拿來說書。
第四,合約以三年為期。
在此之間,如有一方毀約,將付對方十萬兩銀子的毀約金。
這樣子一來,不但茶館生意好了,自己書肆的書經過說書先生的嘴,做到免費宣傳不是嗎?
就比如現代的影視劇跟同名意思差不多。
因此,二成的分成汪彤兒嫌少,最少三成。
要依汪彤兒對半開還差不都,只是做人不能太黑心。
自己只出腦子不費力,不用自己去費心思經營,分成少點就少點吧。
不然,就自己開戲樓做老板。
在古代,人工是最不值錢的。
自己只要多招人,或者是去人牙子處買來中意的人,花費心血來精心培養。
不用擔心戲樓的生意不生意興隆!
只是,這么費精力的事有人送上門來,不做白不做!
李忠把少爺寫好的字條交給自家老爺手中,秦寶臻一瞧,嘿!還是自家兒子腦子好使,是個做生意的料。
條件都寫得清清楚楚的,不怕李源生到時違約,讓兒子費盡心力給他寫橫一首歌來豎一首曲,來替他賣命。
自己家里銀子有的是,他可舍不得兒子替別人勞心勞力。
這三成分成,粗略一算,每月毫不費心,得進賬近七千兩白花花的銀子。
不過,要是自己是李老板肯定不會答應的。
沒想到,章管家把汪彤兒寫的四點合約拿回去沒有一個時辰,又轉了回來。
并且帶來重新擬好的合約,一式兩份。
上面清楚的寫著李記茶館東家李源生七成,秦玉每月三成的利潤分成合約。
------題外話------
汪彤兒給自己的書肆定下的原則是:第一不涉黃,第二不涉及政治,第三故事情節豐富多彩。
還要印刷精美,紙質上佳。
并且圖文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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