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衛長霍里亞所說的行程,最終埃德爾沒能成行。對外的說辭是他有些不舒服,不過實際情況嘛……
埃德爾坐在辦公室內,看著一份新的情報有些有些感嘆的說道。“沒想到這么快就退出了。”
沒錯埃德爾拿的是一份來自遠東的情報,剛剛日本宣布退出華盛頓海軍條約和倫敦海軍條約。
這里需要說明一下,倫敦海軍條約是華盛頓條約的補充條款。其分為兩次,第一次主要是針對締約國家的主力艦數量進一步裁減。
第一次倫敦海軍條約;條約對締約三國的主力艦數量進一步裁減,繼續凍結各締約國主力艦的建造至1936年,并且約定了艦齡超過20年的主力艦可進行改裝與性能提升的條文。
條約規定了巡洋艦的分級與數量的限制,標準排水量超過1850噸、不大于1萬噸的巡洋艦分類又分為兩級主炮口徑超過61英寸的巡洋艦a型和主炮口徑不超過61英寸的巡洋艦b型。
a型巡洋艦總噸位美國不得超過18萬噸;英國不得超過146萬噸;日本不得超過108萬噸。b型巡洋艦總噸位美國不得超過143萬噸;英國不得超過192萬噸;日本不得超過10萬噸。條約對驅逐艦、潛艇的噸位總和、排水量與主炮口徑也做出了限制。
第二次倫敦海軍條約主要規定主力艦的標準排水量不得超過35000噸,主炮口徑不得超過14英寸。航空母艦的標準排水量不得超過23000噸,火炮口徑不得超61英寸。標準巡洋艦的標準排水量不得超過0噸,火炮口徑不得超過61英寸,但是任何締約國認為其國家安受到影響時,可以建造排水量為1萬噸的巡洋艦。
各簽約國不得獲得或建造標準排水量超過2,000 噸2,032 公噸或者裝備口徑超過51英寸130 的艦炮的潛艇。
第二次條約除了繼續縮減主力艦的內容之外,還針對航母、巡洋艦、潛艇等進行規定。
所以這兩次倫敦海軍條約和華盛頓海軍條約,讓各國停止了對海軍艦艇的繼續建造,同時也減緩了各簽約國對海軍新技術的更新換代。
不過這對非簽約國來說就是追趕的好時機,不過受限于國力和技術,真正做到追趕的只有羅馬尼亞一個國家。
而日本自從918事變之后,在國際上遭到空前的孤立。而國際社會的孤立更進一步加劇了日本對英美的敵視,原因主要是是遠東的利益爭奪。位于南方的長江和珠江流域經濟地帶一直都被英美所把持,而一心想要獨占在華利益的日本與其有著不可調和的矛盾,
而在日本海軍在遠東一家獨大,對于英美奪取大把的利益非常不滿。加上少壯派逐漸開始把持軍方勢力,對英美一直以來敵視的態度更是擴大到整個日本階層。
雖然日本軍方內部陸海軍關于北上南下有著分歧,不過其擴大勢力范圍的理想被沒有得到改變。而此時雖然那個臭名昭著的圈還沒有被正式提出,但是在日本內部對東南亞卻一直垂涎三尺。
因為該地區有著日本急需的橡膠、石油等戰略物資。一直以來這些物資都被英美法等國把持。對于日本而言,近在咫尺的東南亞根本是無法拒絕的誘惑。
所以在內外因素的作用下,1934年12月,日本順勢趁機宣布退出華盛頓條約和倫敦海軍條約。
日本宣布的這個消息,讓英美等國非常吃驚。其中英國首相麥克唐納,美國總統羅斯福等人紛紛發表講話,對日本退出海軍條約一事表達了遺憾。
此時的英美等國由于受經濟的拖累,而且還抱著將日本重新拉回條約的愿望,所以在言語上比較克制。
只有埃德爾知道,日本人不可能再加入海軍條約中,因為其與德國的關系正在升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