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227年)七月,秦國南郡安陸縣云夢鄉(xiāng)。
這是一座名為“安里”的小村邑,低矮的里墻綿延數(shù)里,將百來戶人家保護(hù)在內(nèi),墻外是連綿稻田和成片的桑林,毗鄰村子的山丘上散落著墳土荒草。背風(fēng)的位置處,兩座土墳相鄰而處,右邊那座較舊,鑲石上攀爬著一層苔蘚,左邊那座則是近日建起,堆累起來的封土新鮮而潮濕,墳頭還燃著香火的裊裊余煙。
隆重的葬禮早已結(jié)束,親朋賓客陸續(xù)散去,連家中的婦孺?zhèn)兌稼s在天黑前回家,唯獨死者的三個兒子駐足墳前,久久不肯離開。
二十幾歲的男青年名為“遬”,他是家中小弟,麻布孝服掩蓋不住臂膀壯實的肌肉,過去幾日里,遬總是搶過所有重活,埋頭緘言與泥巴和土壤較勁,似乎這樣便能刨掉自己的悲痛,填埋心中那巨大空洞。而現(xiàn)在一切罷畢,遬悵然若失,只能拄著柄鋤頭,呆呆地望向遠(yuǎn)方的夕陽,或許只有酒才能澆灌他的哀傷。
三十余歲的男人名叫“敢”,家里排行老二,敢性格敦厚而心細(xì),也最早從傷心里走出來,他有條不紊地張羅母親后事,此刻正在打理距墳數(shù)十步外的一間小廬棚,敢在里面鋪上一層層柔軟稻草,又將塞滿麻子的枕頭放下,折疊好厚實的被褥,檢查一遍后點點頭,他這才返回墓前,輕聲對始終長跪不起的大哥說道:
“兄長,倚廬已準(zhǔn)備好了。”
說完后敢略微遲疑,又問:“兄長當(dāng)真要在此守孝三月?”
大哥抬起頭來,額頭白色孝布上沾滿黃泥,雙目滿是通紅血絲,他名叫喜,盡管只比敢大幾歲,卻因悲傷過度而顯得蒼老,面對弟弟關(guān)切的目光,喜頷首道:“我常年在外縣為吏,后來又應(yīng)征從軍,數(shù)年未歸,嫗一直由你和小弟照料,我心中有愧。前年好不容易調(diào)回安陸,還沒來得及多向嫗盡孝,她竟就此終去……”
說到這,喜再感悲從胸中來,一時哽咽,垂下頭沙啞著嗓子說:“所以,就讓我在此多陪陪嫗罷。”
“諾。”喜是一家之主,既然他心意已決,敢沒有再勸,只擔(dān)心地問:“那此事縣君允不允?”
若在儒家浸潤已久的關(guān)東,這自然不在話下,六國儒生們極力提倡孝道,尤其按照齊、魏的標(biāo)準(zhǔn),孝子最好披缞系绖、哭泣無時,晚上枕著土塊睡覺,白天競相強忍著不吃而任自己饑餓,非得熬到面目干瘦、膚色黝黑若餓鬼以示哀痛之情。
可秦以耕戰(zhàn)律法立國,若也如此盡孝,田地里還有幾個人埋頭耕作?征發(fā)士卒時又有多少人得以居喪為名逃避兵役?終年運轉(zhuǎn)不停的官府又要有幾成官吏日常缺席?以厚葬久喪的原則治理政事,國家必定會貧窮,人民必定會減少,刑政必定會混亂,故秦不取。
雖然法家也講究“孝”,但重點在于對不孝之人的懲罰。敢記得,喜曾經(jīng)對他講起過一樁案子:縣城里一位老翁到官府控訴兒子不肖,竟敢為了錢財毆打自己,喜見做兒子的情形惡劣且無悔改之心,遂按律法判處,將其子黥面,并發(fā)配至邊遠(yuǎn)的黔中郡,下令終生不得歸鄉(xiāng)。
所以居喪在秦國并非義務(wù),提倡死者既已埋葬,生人不當(dāng)久哭,而應(yīng)趕快各復(fù)其業(yè),人人各盡所能,縱是守孝,也不應(yīng)超過三個月。敢很清楚,喜作為縣里的“獄掾”,也即主管律令刑獄的主官,平日本就十分忙碌,這一下子守墓三月,縣令能答應(yīng)嗎?
喜擦去臉上的淚痕,讓敢不必?fù)?dān)心。
“我已托人回去稟明縣君,縣里的案件,也交待給諸位令史代辦。喜自從傅籍為鄉(xiāng)吏,又做了令史,其后從軍,二十年來但凡官府有喚,決不敢有缺,平素休沐都很少用,攢起來也夠數(shù)月了。”
喜站起身來,身形之高超過了敢和遬,足足有七尺半之軀,他仰頭望著蒼天,嘆息道:“喜碌碌半生,過去每日夾書攜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