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的只是東西本身的氣息,動用的也說不清是興神術還是入微術,抑或是觀身術與望氣術,可能兼而有之吧,總之就是如今境界的感知能力。這件東西仿佛會說話,用一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方式在訴說。
店鋪老板曾對張望雄介紹這是一柄戰國時期的楚劍,丁齊不太懂這方便的專業知識,當然鑒別不出來。他只能分辨出這的確是一件有年頭的古物,而且被埋藏了很長時間,大約一年前才被發掘出來。
戰國時代的古劍,怎么會出現在一家古玩商店的貨架上,而且只賣五千塊?這也很正常。近二十年來,各地大搞城建開發,城市群的規模急劇擴大,高樓大廈紛紛拔地而起。樓越修越高,地基也越打越深,經常有地下埋藏的古物被挖出來。
假如是重要的歷史遺跡現世,文物部門獲悉之后會盡量采取保護性搶救措施,然后組織考古研究。但各種零散的器物被挖出來,很多時候不為人知,往往就暗中流入文玩市場,還有很多東西就是盜墓來的。
很多人可能對考古與盜墓之間的區別不是太清楚,還有人甚至故意混淆視聽帶節奏,以至于不少人都有所誤解,其實兩者之間有本質的不同,完全不是一回事。
考古學者的目的并不是找什么市場上值錢的寶貝,其首要任務是為了保護和搶救文物。而所謂文物的價值,與市場價格也是兩回事,在于古跡與古物所承載與傳達的信息,它能夠告訴人們某個時代、某個文明的生活方式、社會結構、發展水平與思想文化內核。
這是考古研究的最終目的,也是文物所謂的“文”。有人可能認為年代越久遠的東西便值錢,這其實是一個最常見的誤解,文物的價值絕不僅僅來自于單純的時間,所謂時間年代是一個歷史中的參數。
文物的價值是它傳達與承載的信息,包含著成系統的文明與文化的整體縮影,越有代表性的器物便越珍貴。假如破壞了它所傳達信息的整體性,僅僅孤立地拿出來一件東西當古董,其文物價值便大打折扣。
所以器物的價值并不是挖掘者所賦予的,而是歷史中整體的文明和文化傳承所賦予的。具體到中國文物,是歷朝歷代祖先的付出、創造與傳承的智慧賦予其價值。
文物被發掘或發現之后,考古工作者并不是把東西據為己有,只是負有保護傳承的責任,首先要進行精心的修復與保護,然后再進行考證和研究。
這個過程是極其漫長與艱辛的,對于珍貴文物,僅僅是修復工作往往都需要好幾年甚至幾十年,其投入的成本巨大,甚至遠遠超過了假如將這一件器物放到古玩市場中的價格,耗費的心血與精力就更不用提了。
比如石不全的導師周小玄,這一輩子修復了數不清的文物,大多來自于搶救性的保護發掘現場,這些東西都不是他自己的,卻在他的手中得以“重生”。
而盜墓就是另一回事了,完全是破壞性的,更別什么保護與傳承的責任了。有什么東西會被盜走,只取決于當時的古董市場價格以及是否容易出手。那些難以修復保存的,不好出手變現的東西,則被大量破壞與毀棄。
比如很多被盜掘的古跡中,有大量的陶器被毀,因這種東西拿到外面根本賣不出來價,而且在盜掘過程中稍微碰一下就會被破壞。很多人大概不清楚,剛剛打開埋藏的時候,很多陶器其實是軟的,用手一捏就能出印子。
在古代,盜墓賊找的主要是紅貨,也就是金銀財寶。比如曾有盜墓賊挖到了金縷玉衣,只把玉衣上的金絲抽出來帶走,玉片則是隨意毀棄。因為金絲值錢并且好攜帶,零散的玉片是不值錢的,更不好出手交待其來歷。
有很多金銀器皿,為了防止暴露其來歷,甚至直接被融化成了金錠、銀錠。而遺跡中大量的紡織品、竹木簡牘、書籍卷冊,往往都被破壞或風化損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