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事件1,暫且不提,這個誰也不好控制。
偶然事件2,我們不妨換一個思路。
如果,李美玉沒有PTSD,精神正常,那么,她得知楊玉報警,然后去沙頭鎮(zhèn)找張濤,沒找到,回來報警說丈夫失蹤...這之后,她為什么,不提丈夫在沙頭鎮(zhèn)租房之事?
這個事情的邏輯非常簡單。
李美玉如果說了丈夫在沙頭鎮(zhèn)失蹤,那么警察一定會去那里找一下張濤,那很容易就能發(fā)現(xiàn)張濤的尸體。接著,如果李美玉再說,本村只有王成、楊玉和岳軍知道張濤住在那里,那警察一定會審訊王成、楊麗和岳軍。
那這個案子,就變得容易了許多,至少開局不用這么費勁。
排除掉偶然事件2,那么正常情況下,開局就應(yīng)該是上面分析的這個。
只能說,那樣的話,目前懷疑的這些嫌疑人,早就抓進去了。
抓了王成之后,王成這種人又兜不住事情,肯定會把王守發(fā)、劉忠民、劉忠連、陶萬宇都招供,接著,還是走到今天的狀態(tài)。
而且,那樣的話,警察肯定會對王守發(fā)失蹤案進行徹查,就能找到王守發(fā)和殺手的尸體,這樣偶然事件1就不會發(fā)生。
這樣的邏輯,陸令之前也捋了一遍,只是沒有這樣清晰。
總之,張濤死亡案能查清楚,王守發(fā)和殺手之死,查不清楚。
兩個大男人死了,居然一點線索都沒有。
常言道:利大者疑。
這種情況下,誰得利最大呢?
沒有人。
至少目前不知道是誰。本案中,目前已經(jīng)認為有嫌疑的,要么死了,要么已經(jīng)在里面了。
王寶泰是個例外,提前就因為涉惡,進去了。
如果從財產(chǎn)角度上來說,死的這倆人還真不是有錢人,他倆的老婆也沒啥犯罪動機。
陶萬宇、劉氏兄弟雖然有些錢,但是這樣進去,又不一定能槍斃,這財產(chǎn)老婆也拿不走。
這案子,真是邪了門了...
回到派出所,陸令還在思索案子,一天很快就過去了。
期間,陸令和游少華通了個電話,游少華跟陸令說后天周一去訊問陶萬宇。陶萬宇被刑事拘留后,也逐漸回味了過來。
之前,陶萬宇被游少華帶到了刑警隊詢問了一晚上,啥也沒問到,就把他給放了。
這次再抓陶萬宇,他就覺得“我不說,你們早晚還是得放我”,所以心理防線比較強。
但是,當他懂得什么是刑事拘留,知道王成和劉氏兄弟都被抓了,時間一久他也含糊。
劉氏兄弟二人之間都存在囚徒悖論,更不要說他們這些人了。
下周一的時候,王所就會和大家說清楚,說清陸令近日的所作所為是因為啥,專門夸獎一下陸令。屆時,陸令的辦案時間也就更自由了一些。
陸令周一休息,可以和游隊一起偵辦這個案子。
...
周日,早上陸令起床,去食堂吃飯,碰到了蘇師傅,蘇師傅還過來和陸令聊了幾句。
蘇亮臣雖然不是所班子成員,但畢竟是三組負責人,王所昨天下午就專門給他打了電話,把事情說清楚了。
他50多歲了,早就對所里的大事小情沒有太大的興趣,陸令前幾天一直玩游戲,他也都懶得說。但是昨天王所專門給他打了個電話,還是讓他非常吃驚的。
一般來說,年輕人像陸令這種情況,早就到處主動解釋了,但陸令沒有。陸令心無旁騖地搞著這個案子,而且出于保密原因,并未公開,哪怕是被人懷疑和腹誹的時候,也表現(xiàn)得那么從容。
兩相對比,自己兒子和陸令歲數(shù)也差不多,但跟人家可是差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