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號這天,陸令和帶著梁材華在警務站待了一天,也就處理了一起簡單的求助案件。
傍晚,他回來的有點早,距離下班還有十幾分鐘就回來了,進了屋,他看到前臺坐著李靜靜和二組的王平。
王平看到陸令主動打了個招呼,陸令也招了招手,結果發現李靜靜看他的表情有些奇怪。
有一點點瞧不起的樣子。
這倒是個新鮮事,怎么了這是?
陸令算不上心直口快,但這情況還是過去問了一下:“靜靜姐,這咋回事啊?看你這表情,是我哪里做錯啦?”
他說話的方式是有點開玩笑的樣子,按說李靜靜也就和他開個玩笑就過去了,畢竟兩個人已經很熟了。
可李靜靜沒有開玩笑:“哪有,怎么會,沒啥。”
陸令被噎了一下,只能點了點頭:“行,靜靜姐下班路上慢點開。”
回了樓上,陸令把衣服啥的脫了,收拾了一下,也就過了下班點了,下樓之后,李靜靜果然已經下班,他這才找王平問話。
“陸哥,也不是啥大事,今天來辦戶籍業務的,有個嚼舌根的,說前天有個案子,咱們所的警察收人錢了,把人放了什么的,然后李姐一聽,就問我前天這個案子是誰辦的,我也不好意思不說,在前臺這邊網上看了看,是你主辦的,然后她就說你怎么能這樣,我就說這有啥大不了的。”王平隨意地說道。
“...”陸令一腦門黑線,什么叫這有啥大不了的!
“咋了陸哥,我是不是不該和李姐說?”王平看陸令表情有些奇怪。
“你叫她李姐?”陸令問道。
“昂,她比我大,我不叫李姐叫啥?”王平理所當然。
“好吧”,陸令搖了搖頭:“我倒不是刻意解釋,我不知道你辦案經驗多不多,昨天那個案子,確實直接就能取保候審。”
“我明白陸哥,你為人我清楚,你肯定沒拿錢”,王平一臉的“我懂”、“不必多言”。
王平明白這里面的道道,越是這種確定能取保的,越...
這事讓陸令有點別扭,邏輯學的基礎就有一條:證有不證無。
即便是想證無,也要從“有”的基礎上證明。比如說證明不在場,你得證明你在別的地方。
他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沒有拿錢,而這個事都傳到辦案老百姓耳朵里了,可不是好事。
他首先去查了查前臺的監控,他得確定有沒有其他人收了錢。八倍速看了很久,這個案子昨天都沒人愿意管,李海龍他爸在前臺一直坐了兩個多小時,只有陸令單獨把他叫走說過話,其他人都沒有這么干過。
這個事大概率也不是李海龍父子外傳的,沒有意義,那就是其他人刻意造謠?
這才剛工作沒幾天,陸令這就沾惹了謠言,是真的難受。
謠言這個東西,他不需要講究邏輯,他就說有,讓你來證明“無”,異常困難!
這些年,因為謠言倒下的明星、大佬都有很多,更別說他這樣的新警。他倒不是怕,即便監察部門來查,也不可能能查到。
一樣的道理,證有不證無,監察部門無法證明有,那就是“疑罪從無”,可是別扭啊!
眾口鑠金,積毀銷骨;人言可畏,三人成虎!
查!
反正自己現在也不忙,查tn的!
陸令先是調取了前臺的監控,根據王平說的時間,調取監控,看看是誰在嚼舌根。
今天前臺不太忙,來的人也不多,陸令很快就查到了這個人。
接著,他找了今天的值班所長孫國龍,要了戶籍的系統,進去看了一下,查到了今天辦理業務的人的身份。
造謠,也是違反《治安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