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處罰法》42條的!
今天是二組值班,又是個周四,青山下了班也就沒回家,被陸令給喊了出來,開車直接去。
這事情如鯁在喉,實在是難受,陸令可不相等。
這大哥是個小商販,今天來鎮上,一方面是給孩子上戶口,另一方面也是在鎮上買點東西,結果晚上回到家,這就遇到查水表的了。
看到兩個警察找上門,男子還是有點慌,很快地說了一下什么情況。
今天去鎮上商店買東西,和店里老板聊天,聽老板和別人聊的。
他也是做小生意的,有時候還在鎮上的大商店批發貨物,所以比較熟悉。今天聊天聊到這,他以為是真的,就到處瞎聊。
這種謠言傳播的快,原因很簡單,大家信。
“我這問你的問題,都錄著像呢,你要對你說的話負責。”陸令認真地指了指執法記錄儀。
“負責,肯定負責,這絕對不是我瞎編的,我還是聽那個老張說的!”這位老婆剛剛生了兒子,可不想被警察抓走。
“好。”陸令關了執法記錄儀,帶著青山離開。
第二天,周五早上,陸令就把這個事跟王所匯報了。
這有了證據,其實也沒啥用,陸令是不能自己偵辦這個案子的,這個誹謗案件涉及到他本身,他必須回避。
但是,如果沒有前期他去查的這個人,王所肯定會說“算了算了”。
這個案子得隔壁派出所進行回避管轄,也就是沙頭鎮派出所處理。同理,沙頭鎮的民警如果被打被罵,就是陸令他們所處理。
王所看到了陸令的錄像,有些納悶:“外面瞎傳的事情,其實沒必要這么較真,這事不會對你有什么影響的,而且對方也沒有指名道姓說是給你行賄了。”
“那行吧”,陸令點了點頭:“您說沒事就沒事。”
王所倒是沒想到陸令這么好勸,他原本以為陸令是個很較真的人,其實有些時候,特別較真的真難辦,人至察則無徒,在哪都適用。
陸令就這么走了,王所反倒是有話不知道該咋說了。本來還想聊點其他的...
然而,事情沒有這么快就結束。
也就是周五這天,這件事被人發到了抖音上。
可能是李海龍的朋友,有人拍了個抖音,說自己的哥們很牛逼,帶著幾十人把老板打了,當天警察局就給放了。
視頻一出,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
王所這邊,也很快接到了分局的電話。
(最近幾天應該都是三更,這本書的盟主加更還欠15個,上本書還欠了20個...晚上加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