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人耳,合同上一碼歸一碼,實得多少全看經紀人老板之心意。代言費是一方面,公關費辛苦費又另當別論,王哲雖只一通電話,背后之艱辛付出,常人難見。有此能力,換他人斷難做到,誰會理會?
王哲不給火箭少女太多,并非貪婪吝嗇,乃規矩使然,藝人不同階段,定位各異,收入分成自然有別。
除創造價值不同,尚關乎可替代性。昔日李心易被替換,基礎尚可,潛力尚佳,但這些都是看不見的。
如今李心難以替代,直言不諱,李心離了王哲,憑現有積累,五年以上無憂。許多至其層次者,會選擇單飛,成立工作室,與原經紀人公司改為平等合作,更有如楊冪、唐嫣之輩,事業心強,自成資本,不再單純為接戲而演,四旦雙冰多有此選擇,皆獲佳績。
至于陳超越等人,萌新尚未站穩腳跟,直言殘酷,她們尚處前期投資階段,需良平臺,傾力捧起,短期內別說賺錢,少賠便是幸事。
小紅靠捧,大紅靠命,九人能大紅大紫幾何,王哲亦難斷言,未來眼鏡非萬能,年紀尚小,諸多方面未定型,潛力不易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