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南部平原最危險的地方,就是大沼地,沒有之一。
巴掌大小的蚊子,長有尖銳口器的隼蠅,從泥濘中露出半截身子又消失的某種蠕蟲,若不是馬靴質量好,我真不愿意跟西蒙進入這片可以翻譯成大沼地的區域。
南部平原為什么會有這種雨林氣候,這有點違背地理學常識了。
不,這里不能用地理學常識來思考,魔物可能會改變環境,食腐怪不就是個例子么。
但食腐怪的領地是很安靜的,沒有生機,空氣相對也干爽。
走在大沼地里,就感覺像被熱毛巾捂住了臉,呼吸都要使點力氣。一腳深一腳淺的,還要扛著牛肉,半小時也不見走出多遠。
“大家先休息一會。”
西蒙發了號令,大家如釋重負,各自找地方休息,牛肉都靠著樹堆放。
我和歌果也找了個地方休息。蛇尾和人腳各有優勢,蛇尾上不了樓梯,但在泥濘和沼澤地帶卻能保持高速移動,她走了半天,一點都不累。
“歌果,渴不渴?”
“不渴啊?!?
“渴了我有水。”
“嗯。來歌你很累嗎?”
“還好吧,主要是太......哎,有蛇!”
剛想拿水壺灌兩口,就發現有條大蟒蛇跑到了我的肩頭。那是條花紋大蟒,跟我手腕子一般粗,舌頭粉嫩中帶著烏青的血管。我本以為和美杜莎生活了這么久,應該早就不怕蛇了,但冷不防還是會被嚇到。
“呀,來歌你看,多漂亮?!?
“嗯,嗯,是挺漂亮的?!?
歌果,這蛇跟美杜莎還是有區別的,能不能先讓你的小姐妹從我的身上下來。
“你的姐妹們呢?”
美杜莎在用頭發里的小蛇跟蟒蛇交流,也不知道是故意逗我玩,還是真能交流。我屏住呼吸,看著那條花蟒從我的肩膀爬到歌果的胳膊上。
美杜莎本身就是一種半人半蛇的魔物,當她與一條真正的蛇纏繞在一起的時候,那股妖異獵奇的美感會讓人在汗毛悚立中不由自主地發出感嘆。感嘆什么?我也不知道,就是單純地驚訝于這個世界造物主的神秘。
不要想了,我都快把自己當成蛇了。
“來歌,你怕不怕?”
“不怕啊......”
被美杜莎問怕不怕蛇,就等于問怕不怕她。我不覺得一條花蟒能在美杜莎的面前把我絞死。
接著,我看到的一切讓我對美杜莎有了新的認識。
美杜莎標志性的“簌簌”聲像敲著歡快的鼓點,一條接一條的花蟒從樹林中現身。蟒蛇們通過有節奏地蠕動身體,慢慢圍住了美杜莎。
如果音樂師能放一首Lenka的《The show》作為背景音樂,這將是一幅有趣而又奇幻的畫面。我靠著樹,也不由自主地隨著那節拍晃著腦袋。
這不禁讓我想起來吹笛子的耍蛇人,雖然耍蛇的原理并不是音樂,而是靠震動。可音樂在空氣中傳播不也是一種震動嗎?
美杜莎應該很喜歡音樂吧,我很久沒給她唱過歌了。歌果閉上了眼睛,花蟒以她為圓心呈輻射狀四散開來,像被線提著,齊整整地做出了眼鏡蛇仰頭的動作。女神,這是我唯一能夠想到的詞語,這個詞用在她身上再合適不過了。
蛇本是美麗而又致命的生物,美杜莎已經把這兩點體現到了極致。
歌果低下頭,輕輕拍了一下手?;兊玫搅擞嵦枺Q壑g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了。這個時候不光是我,就連沃夫朗和西蒙都只能傻傻地站在原地,不知要對美杜莎的靈性表達怎樣的贊嘆。
再次抬頭,歌果莞爾一笑。
“怎么了?為什么都看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