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恩斯覺得海格進行非法培育魔法生物的行為多少有點屬于是“被慣壞了”!
別看他已經六十多歲了,但是他的某些行為模式很像是個小孩子,辦事很是欠考慮。
相對于他的“監護人”老鄧頭來說,海格也確實是個“孩子”!
海格當初被允許入學就是老鄧頭幫他隱瞞的身世,后來的密室怪物事件讓他直接被開除了,又是老鄧頭把他留在了霍格沃茨,也就是說,海格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同志”卻從來沒有離開過校園,沒有離開過老鄧頭的保護。
這種情況養成了他“任性”的性格,做事完全單線思維,不考慮后果。
當初的養龍事件、鷹頭馬身有翼獸事件,和現在的炸尾螺培育事件,看似不同,其實本質都是一樣的。
或許在他思維里,魔法部的各種禁令根本就無所謂,根本管不到他,即便真的出了事也會有本世紀最偉大的巫師去給他善后,魔法部在他的世界中根本就是老鄧頭手里的隨意拿捏的玩物。
把老鄧頭類比為老馬爾福,就會發現,海格其實就是個任性的沒長大的“小馬爾福”!
同樣任性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同樣是在做錯事之后就去“找爸爸”!
當兩個“小馬爾福”相遇的時候,就出現了“巴克比克事件”,他們自己解決不了問題,只好去找“各自的爸爸”。
兩位“爸爸”的對決就不是小孩子的玩鬧了,他們的對決充斥著成年人的各種博弈,最終結果是馬爾福獲勝。
當巴克比克被判處斬刑的時候,海格悲傷又無奈,或許那一段時間他有反省過自己的過錯,這才在一年之中安安靜靜地教課。
其實若是真想讓海格長長腦子就應該讓他目睹巴克比克被砍頭,但是賽恩斯卻不忍心讓一個有智慧感情的生命為他的錯誤買單。
或許就是因為巴克比克的“出逃”,沒有血淋淋的現實讓海格真正認識到錯誤,這才在這一學年又恢復了自己的任性。
說實話,海格進行炸尾螺培育,賽恩斯是真的打心底里不喜,不是因為什么非法不非法,而是因為那60只火螃蟹。
這件事讓賽恩斯對海格感官中帶上了很多惡感。
海格進行非法實驗,那是他自己的選擇,無所謂,即便被人告發了,要不就去“找爸爸”,要不就接受懲罰去坐牢,都是他的個人造化。
但是那60只火螃蟹何辜啊?
魔法界的這些神奇生物不能簡單的類同于普通生物,他們都是有很高智慧的生物。
在某種意義上它們的智慧甚至相當于人類幼崽,有些高智慧神奇生物甚至與人類無異。
火螃蟹的智慧程度可能不及鷹頭馬身有翼獸,但是差距非常有限。
一頭巴克比克鬧的“兩個馬爾福”對簿公堂,六十只火螃蟹卻只是他口中的一句“……很有意思的創舉……不應該這么算……這是一種新的神奇生物……”
海格就像一個任性的的孩子,對自己喜歡的“小貓”可以百般呵護,對于他不喜歡的“小狗”卻能上去一腳把頭踩碎。
原因?
原因可以是那個“小狗”的頭恰好出現在了他腳邊,甚至可以沒有原因,僅僅是突然想那么干。
從這件事可以反應出,海格所謂的“喜歡神奇動物”只是喜歡他認為“可愛”的,并不是所有的。
這和某些動保人士非常像,“吃狗肉”就是罪該萬死,“吃牛肉”就是牛活該被殺。
在這一點上,海格對神奇動物的所謂“喜歡”連給紐特前輩提鞋的資格都沒有!
賽恩斯原以為有他勸阻分析,海格應該能夠及時停止他那些“有意思”的行為,誰料他最終還是把炸尾螺給培育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