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城市立新聞社,《普城日報》社會事件部
徐若菲和余淮面前擺了兩杯茶,沒等一會兒,吳記者就來了,并坐在他們對面。
“不知道兩位警官先生找我有什么事——用官方力量阻止我們繼續報道趙警官案嗎?”
徐若菲和余淮還沒開口說話,就被吳記者的毒舌嗆了。
徐若菲感受到吳記者這態度后的確有點煩,但還是耐著性子先了解案情:“我們只是想要確認一下你昨天晚上八點半到九點在干什么,有沒有不在場證明。”
“什么?不在場證明?”她有些不可置信,樣子看著是虛張聲勢:“兩位警官,你們不會把我當做殺趙警官的兇手了吧?我和他無怨無仇…”
“不是他…”
“不是?哦…難道是昨天晚上被殺的張主編?”
“你怎么知道的?”余淮一皺眉。
吳記者笑了笑,神情驕傲:“第一,張主編還在新聞社時,也算是我的頂頭上司,我自然會聽說她的離世;第二,我們可是記者,消息靈通的很。案發現場內部我們進不去,但案發現場外,我們可都拍了下來,警戒線圍得死死一看就是有事啊!這個時間,報道應該已經發出去了。”
“什么?”余淮有點惱:“你們是市立的新聞部,應該聽從公安的要求吧?”
“我們可沒收到局里的任何要求——報道普城每日大事是我們的工作。你們又不是我們的上司,憑什么要我們發什么都先和你們請示一下?放心,我們新聞里不提被害者具體信息,不隨意揣測,符合法律要求和職業操守。”
“你這樣會造成民眾恐慌…”
“所以就瞞著?讓民眾繼續大意?然后再多一個被害者?你們警察要是總能迅速破案,民眾才不會恐慌呢!”
“你…”
余淮氣了個半死,徐若菲攔住他說先顧正事。她提醒吳記者請端正態度,先配合他們做不在場證明調查。
“我們是在調查張主編的人際關系,所以自然會來到她過去的工作單位。詢問完你,還要詢問你們社里其他人呢。”
“那你們不用白費功夫了——昨天晚上我們新聞社員工集體聚餐,就在樓下的川菜館。所有人都去了,一直到八點半才相互告別。”
徐若菲想到他們從施工地坐車來到新聞社花了半個小時。如果他們真的在樓下聚餐,八點半散局,那么九點才能到殺人現場。
可依照保安的說法,兇手應當8:50便殺完人離開現場了。
“你確定?”余淮怒氣還沒消呢。
“當然!不信你去問其他人,或者查餐館監控。”
徐若菲和余淮對視一眼,無可奈何。吳記者仿佛是大獲全勝般,有一種得意的神情,一直到送他們離開,還假惺惺地笑著。
走到新聞社樓下,余淮還憋著一口氣,憤憤道:“真不知道警察是怎么惹到這個吳記者了…你看她那個樣子——那個得意的樣子!我還真不信她不是兇手!我要去查那餐廳的監控——”
“你個混頭,老實點吧!”徐若菲不給面子地喝住了他:“她既然有恃無恐,說明你如果去查監控,是絕對查不到她的嫌疑的。新手警察都知道這個道理。”
余淮默不作聲地叉著腰站在那里,估計還有怨氣。
徐若菲覺得余淮有時真可笑,白錦怎么會喜歡這樣的男人呢?恰好,他們在原地默不作聲時,旁邊一個年長的婦人在和一個新聞社職員交談,引起了徐若菲的注意:
“我離職之后啊,一定會想念大家的…沒想到啊,一晃眼,我都在社會事件部待了30年了,時間匆匆啊…”那個老婦人感慨。
新聞社職員安慰她:“沒事的,姐,我們聚餐的時候一定會叫上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