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是結(jié)伴游山玩水,或是乘坐小舟順著護城河欣賞城景,或是在亭上煮酒論道,談笑風(fēng)生,好不快活。
然而就在這一天,天封府外的鳴冤鼓被人敲響。
“冬!冬!冬!”
隨著鳴冤鼓的響起,許多人聞聲趕到公堂之外,觀看知府審桉。
公堂大門打開,知府馮金銘坐在大位之上,師爺坐于側(cè),堂前左右站著手持殺威棒的衙役。
一名婦人跪在堂前,她的臉上有憔悴之色,但是在馮金銘的眼里,此婦人的長相清麗脫俗,年輕之時必然是一位沉魚落雁,閉月羞花的美女,不禁仔細多看了幾眼。
旁邊還跪著一個十歲大的男孩,眼睛濕潤。
“砰!”
馮金銘一拍驚堂木,官威顯出,朗聲問道:“下跪者何人?”
“未亡人張心月,叩見知府大老爺。”
“你要狀告何人?有何冤屈?”
“啟稟知府大老爺,我要狀告溫縣的縣令汪符,我夫君生前曾與汪符有不少私人恩怨,但因為我夫君是有功名的讀書人,所以我夫君在世之時,汪符不敢欺壓民婦一家,然而就在上個月,我夫君病故之后,汪符趁著我兒上學(xué)之時上門,要強娶我做他的小妾。”
“民婦恪守婦道,哪里肯答應(yīng)?那樣一來豈不是對不起我那可憐的夫君?今后又如何堂堂正正做人?所以民婦萬死不從,汪符惱羞成怒,將我痛打了一頓,隨后我兒在學(xué)校也被同學(xué)毆打,汪符他甚至還威脅我們,若是民婦不肯從汪符,今后我兒上一次學(xué)堂,就要被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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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說著的同時挽起男孩的衣袖,手臂上全是傷痕。
然而這僅僅只是一部分,張心月又陸續(xù)為男孩解開衣服,可以看見他的胸口、后背、乃至于大腿上都有傷痕。
就連張心月自己,身上也有好些傷痕可見。
圍觀的讀書人看到這一幕都怒火中燒,指指點點起來。
“真是太不像話了,居然把一個孩子打成這樣,這真的是一縣之長所為嗎!”
“竟然如此報復(fù)一個民婦,真是豈有此理,汪符那廝是干什么吃的!”
“汪符可是縣令啊!知法犯法,他罪加一等!”
張心月為男孩重新穿上衣服,對馮金銘說道:“民婦受打無所謂,可孩子是無辜的,他不應(yīng)該遭受這樣的欺凌,懇請知府大老爺為民婦做主,嚴懲溫縣的縣令汪符,還民婦一個公道。”
說完以后帶著哭腔磕頭,男孩也跟著一起磕頭。
許多圍觀的人只能是同情,如果只是張心月一人受委屈,張心月都可以忍。
但無辜的孩子遭到這般對待,張心月根本就忍不了。
“砰!”
馮金銘一拍驚堂木,大聲道:“放肆!汪縣令乃是朝廷命官,愛民如子,政績卓著,怎會如此對待你們母子?你分明是撒謊!”
“民婦不敢!”張心月回應(yīng)道。
“張心月,你可識字?”
“跟隨夫君讀過一些書。”
“那好。”
馮金銘指著公堂前左右兩座刻著文字的石碑說道:“張心月,你可認得這兩座石碑上的字?”
“民婦認得。”
張心月說道:“這兩座石碑上面寫的字分別是‘誣告加三等’和‘越訴笞五十’,歷朝歷代公堂之上都會有這兩座石碑。”
“既然你認得這兩座石碑,那本府問你,你以百姓之身誣告朝廷民官,你該當何罪啊?”馮金銘面露兇相道。
張心月臉色大變,說道:“大老爺,民婦所言句句屬實,不敢有任何的欺瞞,求大老爺明察。”
“如果你的話屬實,那本府自當接桉,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