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辰安滿意的看著自己寫下來的分析,以及條理清晰的辦案流程。 第一道大題對于他來說也就這么順利的度過了過去。 接下來第二道也是同樣的斷案題,只不過這道題,倒是有些讓人頭痛。 此道題以自身的良知上來斷案的話,那么是要判對方有罪的,可是按照他們大成的法律來說,對方的舉動可能會判無罪釋放。 題目背景: 一座小城內,發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件。 一個幼童,因心思歹毒,竟失手將一個小姑娘推進水缸,致使小姑娘溺水而亡。 此事一出,全城嘩然。很快,幼童被帶到公堂之上。 那幼童的父母家人紛紛趕到,一個勁地推脫,口中不停叫嚷著: “孩子還小,他不懂事。”而那小男孩童,被壓在堂下,臉上卻一副壓根就不太害怕的表情,仿佛不知自己犯下了何等罪過。 堂上主審官員看著這一幕,心中糾結萬分。 若按照大成律法,此男孩的確可能無罪釋放。 畢竟律法中對于幼童犯罪的規定較為寬松,往往因考慮其年幼無知而從輕處置。 有些罪大惡極之輩,也是能夠說出最不再稚兒,很多孩童犯罪,基本上都不會有什么特別大的處置。 但看著那逝去的小姑娘的家人悲痛欲絕的模樣,再看看這毫無悔過之心的幼童,如若你是那位官員,你會如何斷案? 蘇辰安沒想到,竟然有這么讓人頭疼的題目,但也是巧了,這道題他還真會。 當初,他就覺得老祖宗的做法是真對,后面應該也這么來才對。 對方的解決方法,簡直是讓人拍手叫好,大快人心。 相傳明朝時期有一縣,兩童相斗,一人致死。 縣令命人押至牢房,此童不懼,飯點,縣令使人端食物前來,置于此童面前,筷子一正一反插著, 此童端過碗,把筷子捋順。縣令斥聲道:“已明事理,當斬立決!”。 縣令認為,筷子一正一反插著,而孩童端過碗后能夠把筷子捋順,這表明這個孩子已經到了懂事的年紀,他顯然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就要負責任。 因此,縣令判定這個孩子“已明事理,當斬立決”。 蘇辰安筆下的動作不停,有了思路,已經有了前人的方法,他這一番斷案,哪里會有什么問題。 “若按照大成律法,男孩的確無罪,可要出于個人的良知來說,男孩有罪。 取一碗白米飯,筷子一正一反擺著。如若男孩,把筷子擺好,那么他就不算是年紀小,不懂事。 既然清楚筷子的正反,那么也懂得是非黑白。 那么在你年紀小,不懂事為由根本就站不住腳,所以,孩童雖小,犯下的罪狀,卻不能就這么輕飄飄的揭過。” 當良知與律法的沖突上升到一個一定要解決的程度上,那就不能拖著。也不能給全天下的孩童一個錯誤的信號。 如果說那個孩童被判定為無罪,那么以后是不是全天下的孩童都能夠在故意殺人或傷人之后都不付出任何代價。 有的只是一句,孩子還小,不懂事,就輕飄飄的接過去,仿佛所有的事情都沒有發生過。 還有那一句,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做了一輩子好事的人,別人會覺得是理所應當。 可一旦那個好人開始不做好事之后,迎來的將會是全天下的謾罵。 至于經常做壞事的人,下場就好多了,他們無惡不作,只是稍稍的表現自己想要回頭是岸,重新做人。 就會得到歌頌,得到表揚,得到大家的原諒。 但其實,這樣真的對嗎? 在這個世界上,有時候,僅僅依靠律法是不夠的,還需要有良知的指引,才能做出真正公正的裁決。 蘇辰安覺得自己這一題,不知道他能不能拿到高分,但想必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