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公里,其中1萬公里需要外部充電。
如果全部是自有品牌車輛充電,年毛利約為3億元。
與50億元的投資相比,至少需要17年才能收回成本,這還不包括利息和維護費用。
如果非自有品牌車輛也使用這些充電樁,每年的利潤空間可達9億元左右。
折中計算,大約10年可以收回投資成本。
當然,如果每年有數百萬輛新能源汽車使用這些充電樁,回本周期會大幅縮短。
1.5萬個充電樁,按每15分鐘可充滿80%電量計算,每輛車平均需要充電30分鐘。
理論上,每個充電樁每天最多可充48次,實際可能在15次左右。
這意味著1.5萬個充電樁每年理論上可滿足2.6億次充電需求,實際約為8000萬次。
假設每輛車每年在公用充電樁充電20次,這個充電樁規模可以滿足至少400萬輛新能源汽車的需求。
如果真有那么多新能源汽車使用外部充電樁充電,還是值得投資的。
但是,國內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要達到50萬輛,要兩三年才達到。
至于幾百萬輛,那太遙遠了。
所以說,目前投資充電樁基本上是虧本的。
但如果想在新能源汽車行業分一杯羹,建設公用充電網絡又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郝強邀請更多車企加入充電樁建設,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
可以說,王船福真簽了這個充電協議,目前比亞笛算是占了未來科技集團的便宜了。
如果未來科技集團不開放充電站,那他們就得自己建造充電樁,這個投資就太大了。
但不投資,新能源汽車難賣啊。
當然,比亞笛需要付出技術授權費。
賣出十萬輛車,如果平均指導價為20萬元,技術授權費用就達到1億元。
看似并不多,但如果銷量大的話,那這個費用就很高了。
王船福初步同意了,但還是得回公司與高層一起商量這個合作方案。
與郝強初步溝通后,他就離開未來科技集團。
郝強送王船福離開。
回到辦公室后,再仔細琢磨他自己制定的合作方案。
雙方共贏,沒有哪方會吃大虧。
只要把新能源汽車這個盤做大了,最大受益方還是郝強。
他可是有上游企業的,還掌握著新能源汽車的高端技術。
你們爭得你死我活,那他就賣技術,靠技術授權賺錢。
如今,未來科技集團平均每天就有幾項新專利誕生。
這個日產數據不算什么,比亞笛在2023年時,平均每天就有幾十項新專利誕生呢。
晚上,
郝強回粵城二沙島,陪韓清盈和秋雨晴。
飯后,秋雨晴跟郝強說:“強哥,藤迅股票最近漲得好猛啊,都漲到125港元了。”
郝強贈送給她一千萬股藤迅,韓清盈也有相同的數量,當時股價才40港元。
“啊,這么高了嘛?”韓清盈不太關注這個,聽秋雨晴說才知道。
“應該差不多吧,還會持續上漲的,你們就拿分紅就行了,不必須減持。”郝強笑呵呵說道,“我持股比例可是達到6.44%,1.2億股。”
金融危機已經過去,相比去年9月份,不僅藤迅股價漲,其他股價都大漲了。
他投資的平果股票,已經漲了一倍多,當前價值二十幾億美元。
這兩只股票,他就打算長持著。
只有未來科技集團與他們形成惡劣競爭關系后才會拋售。
“強哥眼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