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沒人說是她自己狩獵所得,反而羨慕她好運氣,白白撿了便宜。
“你那頭豬是在哪兒撿的?”蘭翠華好奇的詢問。
“不是撿的,我自己獵得的。”雖然沒人會相信,但還是要說實話的。
“連我都騙?”因昨日賒賬賒出來的情緣,蘭翠華覺得自己和梁沁的關系應該不一般才是,“說實話,我保證不給你泄露出去。”
“我這就是實話。”若不是她龐大的體型正好堵在了門口,梁沁才懶得跟她廢話。
“你看你,拿我當外人了不是?行,你不說就算了,可我得提醒你,最近看到包家的人,得繞著走。包老大的媳婦可說了,那頭豬是她家父子狩獵時遇到的,被包老大親手射傷了,當時沒有抓住,讓它給逃了。”
倘若狩獵時被打傷的獵物逃跑,而死亡后讓另一個人撿到,通常都會引發一波爭議。
照理說,撿到獵物的人,應把獵物歸還給打傷獵物的那個人。可人總是貪婪的,誰會把到手的東西拱手讓人呢?
梁沁只想著盡快發家致富,哪兒想到打了頭野豬還惹了那么多事兒。向蘭翠華拱手道了聲謝,便離開了鐵器鋪。
快到自家的破房子時,迎面見村長朝她走過來。
“村長伯伯。”還欠著人家錢呢,梁沁自然要有禮貌一些。
“先別回去了,”村長攔著她,“包家的人在你的住處堵著呢,還是去我家避一避的好。”
梁沁根本不認識包家的任何一個人,當然,他們可是認識她的。知道是因為豬的事情,梁沁無奈只得再解釋一遍。
“那頭豬明明是我自己打的,我也不怕和包家的人對質。”
“你這個小姑娘,想的也太簡單了,”村長指著她道,“包家人多勢眾,別說你沒理,就算有理也說不清。唉,我也是可憐你從外界過來的,不懂我們這兒的規矩。不然,你就算把那頭豬賣了,也得把錢給人家送回去的。”
梁沁從村長的嘴里聽出了什么,不就是覺得她從外界而來,這里無依無靠的好欺負么?否則包家之人怎敢如此誣賴她?
“既然村長伯伯也覺得,那頭豬應該屬于包家,而我拿了人家的東西拒不歸還,十分不妥。為何你今日還要幫我?”
“我剛才不是說了嗎?可憐你不懂我們這兒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