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何德何能,讓您如此提拔,實在是愧不敢當啊,我等才疏學淺……”
泰昌并沒有給方書安說完的機會,他擺擺手“當得起,當得起,你們的實力,朝廷誰敢不認同,要不是你們資歷尚淺,能有更大的委任。”
說過證據的事情,又許了官,隨后便是討論大事的環節。
李汝華從來沒想到,大明能如此富有,他們在進行著兩場局部戰爭并且修建三大殿的時候,府庫竟然還能有一千萬兩白銀的剩余!
正是這樣的底氣,他們才有信心來發型銀元和金幣,一起來頂替白銀作為流通貨幣。
李汝華作為次輔,站出來總結并且陳述現在的情況,為下一階段的任務重新做部署。
國債發行現在已經成為常態化需求,其實現在戶部不缺銀子,但是仍舊愿意發型國債,為期付出利息。
說到底,還是內閣意識到國債帶來的好處。
如果動用戶部的余錢,遇到一些突然事件,錢財籌備的并不是那么及時。
所以戶部的余錢作為備用更合適,深層次的原因則是,朝廷需要調動士紳們投資的積極性。
有國債這樣的東西帶頭,能使他們養成投資的習慣。
要不是國債穩健的收益打開士紳們投資的第一道坎,在修筑鐵路和修筑水利設施、修橋筑路等大型工程里,怎么會有他們的投資?
鐵路債、路橋債,收益率會比國債高些。
他們更像是后世的地方債,回報的周期可選擇兩種。
一種是固定式債券,為期三年或者是五年還清。
另一種則是參與收益分紅,修筑的橋和路,都是關鍵地段的重要工程,只要能修成,都會極大的方便交通。
所以都會收取路橋費,別看是收費的路橋,人們仍舊樂意掏錢。
很多地方如果沒有修路的話,繞行可能就要半天,有了修好的路,只需要兩炷香時間就能走完。
這樣的事情,別人不交錢那就是傻子!
但是,債券也不是誰都能發型。
不管是國債還是地方債,必須要有審批才行。要按照規定,將債券的用途進行詳細的解釋。
并且,必須要進行報備。
國債的需要有內閣會簽,布政使司的地方債需要有戶部審核放行,而再下邊的債券則有布政使進行簽字確認。
今日除去對方書安和孫傳庭的任命外,商討治理黃河債券的發型,另一個重要的事情就是,重組大明商船隊!
治理黃河的思路主要是以工代賑,現在有錢,還有債券,資金來源不是問題。
黃河泛濫,每年會帶來大量的受災人口,給他們發工錢去干活,總比免費養著強。
自從方書安在京城大火用以工代賑之后,大家都意識到此事的好處。
以前修筑堤壩的事情,都算是徭役。
既然是徭役,自然都是沒報酬的活,那樣的情況下,人們干的也不用心,不是發自肺腑的干。
但是以工代賑之后,同時解決掉兩個問題。
首先是能拿到工錢,并不是免費勞動,人們的主觀能動性都不一樣。
再一個就是不用免費養著災民,有事情干之后,他們也不會聚集起來,沒事造個反,起個義什么的。
因為擔心水利債券賣的不好,專門比別的債券高了些息錢,想必在意息錢的大戶們,會喜歡。
而船隊則是發展的必然,隨著大明各種商品的發展,海外貿易同樣大幅度增長。
船隊貿易帶來極大回報,此前的船隊有兩種,一種是專門的國外大船隊,像是佛郎機和尼德蘭之流。
另一種則是各大商家的船隊。
這兩種都有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