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反。
太湖流域更是兼并的重災區,這里的土地灌溉條件得天獨厚,又很肥沃,還有一個人為的因素,那就是宋徽宗的昏聵。他重用的奸臣朱勔以蘇州為中心,作威作福,以給宋徽宗尋找花石綱為名,對各級百姓窮盡搜刮之能,敲詐勒索無所不用其極。看重誰家的物件,馬上派官吏去蓋上黃布,派官吏看守,名曰黃封。老百姓不但要恭恭敬敬的看護這些黃封,每天還要給黃封磕頭,并且承擔這些黃封運到開封的運費,這根本不是普通人家能承擔的起的,即便大戶都吃不消,所以中等人家悉數破產。
很顯然這種黃封手段,很容易變成敲詐勒索的名目。不想破產的中產之家,甚至一些富戶,都需要給朱勔黨羽進貢。通過這種方法,朱勔在蘇州當官二十年后,被抄家竟抄到了三十萬畝土地。這是官府抄家記錄在冊的,官府沒抄出來的有多少?有沒有抄家的官吏貪墨的土地?有沒有朱勔通過分家、詭寄等方式隱藏的土地,沒人知道。這還是朱勔一家兼并的土地,朱勔的黨羽無可計數,朱勔搜刮花石綱,龍顏大悅,十分受寵,乃至一時間,東南地區的官員都需要他才能加官進爵,史稱“東南部刺史、郡守多出其門”,朱勔府邸一度被稱之為東南小朝廷。
刺史、郡守這樣的大官都是朱勔門下,而那些中小官吏,更是不計其數。朱勔倒臺,就是這一兩年間,又恰逢金兵入寇,朝廷其實根本不可能賴得及收拾遍布東南的朱勔黨羽,有大量的漏網之魚。這些黨羽,大量集中在太湖一帶,因此這一帶的土地,大多數都被這些惡吏兼并。
宋朝的土地兼并如此之嚴重,可令人詫異的是,反倒是北宋直到滅亡,也沒爆發大規模的,席卷全國的農民起義,宋江起義主要因為黃河泛濫這樣的天災,方臘起義也主要是中央政府目光投射不到的江南,官府盤剝太過于貪婪所致,而且就是方臘這樣的種植園主的起義,也在短時間內被鎮壓下去。但宋朝的小規模農民起義數量之多,遠超歷朝歷代,兩宋共300余年,農民起義就有433次,一年一次半。
可沒有任何一次農民起義威脅到京城,大多數都是在當地就被輕易剿滅了。而失地的農民,大量涌入城市,造就了無數繁榮的城市,所以宋朝的社會動蕩卻不危機,充滿了活力。
這至少說明,宋朝在對待土地的態度上,有可取之處,也有自成一體的認識,甚至有其獨特的土地哲學。南宋官員和學者王明清對這種政策解釋說,“不抑兼并,富室連我阡陌,為國守財爾。緩急盜賊發,邊境擾動,兼并之財,樂于輸納,皆我之物。”
他認為土地集中在富戶手中,田連阡陌,不過是為國守財。放在現代社會,依然有人將貧富分化描述成藏富于民,積極呼吁政府采取低稅收政策,尤其要給最有錢的企業家、富人減稅。但這種哲學有一個很現實的邏輯,那就是當“盜賊發,邊境擾動”的時候,富人會“樂于輸納”,樂于未必,但逼不得已的情況下,是一定愿意出錢的。這些土地所有者,扎根在社會最基層,他們有護衛家丁,他們肯定不愿意看到盜匪叛亂,他們有時間,也有機會,還有力量將農民起義掐滅在萌芽狀態,這可能才是宋朝土地兼并最為嚴重,農民起義聲浪卻最小的原因。
由于皇帝從詔書、圣旨的高度確立了土地私有的規矩,連王安石變法如此聲勢浩大的改革都沒能觸動這個基礎,于是土地的價值更加得到認可,有錢人自然對土地資產十分看好,買地的情況十分普遍。
官府對于土地買賣的放任,也是歷朝歷代之冠,因此宋朝的土地流轉情況極為頻繁,乃至形成所謂“貧富無定勢,田宅無定主,有錢則買,無錢則賣”的這種對于土地特有的價值認識,土地變成了一種流通性良好的保值資產。
也有一些詩詞描述這種土地流轉頻繁的現象,宋代官員朱繼芳在描述自家宅門的《朱門》一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