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軍事原則。但李慢侯需要速度,一年內造出一批可以使用幾年的海船,比十年內造出一批可以使用幾十年的海船,他肯定選擇前者。
這意味著他兩年之內,就能擁有一支跨海作戰的海軍。
只是這讓他跟趙立關系越來越差,不過朝廷那邊沒有制約他,設立藩鎮,本就給予了藩鎮軍興自便的權力。更何況趙構那批人,也不太愿意李慢侯去招惹劉豫,省的惹出劉豫背后的主子金國。萬一女真人又一次渡江,趙構不得再次逃到海上?
結果就是,趙立已經多次上書彈劾李慢侯擁兵不前,朝廷卻沒有任何斥責。反正李慢侯也已經擺正態度,是一個主和派。他的行為和他的態度是相符的。
反倒是趙立幾次三番要求朝廷北伐,給他惹來了麻煩,他被罷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