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提到了定風潭覆滅往事,暫不談魯慕白后來之舉,當他與尚海平動手之前,其實并未動尚海平的家人。
在其失手殺了尚海平之后,亦未動尚海平的家人。
再說此番林太為之事,暫不談三十年前,只說其前日所為。林太為自始至終,并未真的動石不全與尚妮二位道友的家人。
其言未行之時,可否挽回?僅從此論,是否必當共誅?”
周榮問了一個很特殊的問題,她以魯慕白和林太為舉例,特指了一種情況。
從事實來看,魯慕白并沒有動尚海平的家人,后來尚家人是被岡比斯庭大神術師凌吉偉給暗殺了,這些反倒成為凌吉偉要挾魯慕白的把柄。
至于林太為,他只是發了一條短信,內容是石不全的孩子及其姥姥、姥爺的身份信息,事實上也沒有真的去動石不全夫婦的家人。
人是否應該為只是說了但并沒有做的事情受到處罰?就算處罰,是否有必要按“天下共誅之”的標準執行?
換句話說,假如因為一句口嗨,就要受到昆侖盟的聯合追殺,“量刑”是否過于嚴重了?
華真行聞言不禁暗暗皺眉,這就是在偷換概念嘛,在這種場合,怎么還有人會問出這種問題?一千二百年前的正一三山會上,正一祖師就應該講得很清楚了。
但看今天這個架式,還就是要拿出來再講一遍!
時代在進步,后人取得成就總會比前人更高。但是別忘了,后人的進步也是建立在前人的成就基礎上,每個時代的成就,都不是當代的人從無到有憑空創造的。
隨著時代發展,有些不符合時代要求的事物需要被淘汰、需要做出變革,但并不意味著前人的成果也要徹底被否定、發展基石也要被動搖。
這就不是進步,而是退步了。時代的進步并不是一種必然,有進步就可能有退步,甚至會有衰落、崩潰與滅亡。
比如在華真行眼中,方外門這次取代了元朔門,成為昆侖盟二十五派執行宗門之一,就是一種進步,甚至是一次重大的突破性變革。
但有人將話題扯到共誅戒的頭上,是幾個意思?
只聽梅野石答道:“言即是行,共誅即誡此行,否則無需立戒。共誅是我等之責,而非某人之權。”
當年正一祖師是如何宣共誅戒的,華真行聽廣任介紹過,相比之下梅野石今天的回答并無任何出彩之處,顯得四平八穩,可能是因為場合與聽眾不同吧。
梅野石首先指出了一個概念,言論本身就是行為的一種,而不是獨立于行為之外的另一種東西。
之所以在很多時候,我們將“言行”并稱,強調“怎么說的”與“怎么做的”之間的區別,是因為言論是一種獨特的行為,有時候往往決定不了行為的結果。
人們的愿望未必都會實現,人們說的話也未必都會成真,就連大成真人都辦不到,哪怕他們是真心的。
言論只是整個行為過程的一部分,并不代表行為的全部。但反而言之,我們不能否認言論也是行為的一部分這個事實。
言論本身也會造成后果,有后果就要承擔責任。
然后梅野石強調,共誅戒主要就是為言立戒,重點針對這種特殊的行為,而且有一個前提,行為的當事雙方都是修士。
它并不是界定普通人之間的行為,也不是界定修士與普通人之間行為,只在修士與修士之間立戒。
共誅戒的內容很簡單,就是修士之間無論發生任何沖突,都不得以對方的親眷家人為要挾。
這話說得很清楚,連要挾都不可以,更不必談什么傷害了。共誅戒,是沒有“言者無過”這個概念的。
為什么定的這么嚴厲?因為當事雙方都是修士,這種行為根本無從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