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泰時坐定了下來,朝著皇帝微笑致意道,
“此三策皆出自洪武、永樂兩朝之舊制,我朝馬政,原乃取長于唐之牧監、宋之保馬,折衷而來,如今牧監已除,保馬不行,足可見養馬之難矣。”
朱翊鈞首先問道,
“不知洪武、永樂兩朝舊制有何不足之處?”
徐泰時回道,
“我朝建國之初,太祖皇帝命應天、廬州、鎮江、鳳陽等府,滁、和等州民養馬。”
“定制乃江北以便水草,一戶養馬一匹;江南民十一戶養馬一匹,每一百匹為一群,群設群頭,群副掌之,牝馬歲課一駒,牧飼不如法,至缺駒、損斃者,責償追賠之。”
朱翊鈞聞言便道,
“國初百廢待興,江南、江北分派養馬,僅作權宜之計,然江北一戶與江南十一戶同等視之,則勢必勞役不均。”
徐泰時點頭道,
“彼時我寺以‘群牧監’時時巡行,視馬肥瘠而勸懲小民,是故雖則勞役不均,但馬匹肥足,少有缺駒倒斃之情形。”
徐泰時說到此處,有些意味深長地沖皇帝笑了一下,道,
“蒙元馬政,便是劃定牧區、隨水草而牧,因民間以戶養馬,故而設立監群,只是監群與所在府州無隸屬關系,而養馬民戶則是府州下轄之編戶。”
“蒙元百姓于養馬之余,田租正賦卻不能免除,養馬民戶身兼二役,苦不堪言。”
“是而太祖皇帝定鼎天下后,于洪武二十八年盡裁太仆寺群牧監,轉由管牧州縣督辦管理。”
徐泰時采用了模糊時間線的方式,成功地把明初養馬民戶苦不堪言的責任推卸到了元朝頭上。
朱翊鈞卻聽出了這番話的重點,徐泰時是在借蒙元告訴自己,如果讓太仆寺繞過府州縣直接去監管養馬民戶,那就會出現明初養馬戶一戶充兩差,百姓為朝廷養了馬卻還要為有司差役的情況。
因為府州縣和太仆寺互不隸屬,倘或要僉派民牧,那這兩個行政系統肯定會在地方上產生爭奪勞役人口的矛盾。
這種矛盾會直接導致養馬民戶賦役過重,連開國之初的朱元璋也無法解決,只能撤銷太仆寺的群牧監,將太仆寺的部分權力和責任轉移到州縣頭上。
朱翊鈞想起了被州縣基層官僚逼至破產、甚至造反的李自成父子,不禁產生了一個動物學方面的疑問,
“朕居于深宮,不通外情,還想請教徐卿,若于尋常年月,無饑無荒,這百姓民牧,一年究竟可產多少匹馬?”
朱翊鈞念及“牝馬歲課一駒”是朱元璋在洪武六年親自提出的養馬辦法,怕徐泰時忌諱祖宗舊制不敢說實話,于是又補充道,
“譬如去歲順義王送與四位輔臣的良馬,倘或寄養于蘇州,一年可否交課一駒?”
徐泰時雖然坐擁幾座蘇州園林,但是提及本職,他對業務還是相當精通的,
“據臣所知,普通馬的妊娠期約三百三十天,發情周期當為十天,發情四天至五天時,為最適當交配期。”
“雖然牝馬產后七至十一天即發情,可以進行交配,但一般情形,卻不容易受孕。”
朱翊鈞立刻反應道,
“那也就是說,這一年課一駒,有的馬在某一時期或許可能,但將所有牝種馬都依此計算成為通則而課駒,事實上即不可能。”
徐泰時仍是風度翩翩,絕不說祖宗的一個“不”字,
“是,因此在洪武初年,太祖皇帝為除蒙元苛政,或是免除馬戶徭役,或是賜予寶鈔以減免養馬人戶重負,實在可謂是用心良苦。”
朱翊鈞聽罷便覺得李自成的造反和吳三桂的降清都是有道理的。
按照馬的習性,即使是交給專業人士豢養,在食料充足、有相應政策減免賦稅的情形下,一年都不一定能產得一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