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免陸賈太中大夫之職,罷官告老’,作為對此次事件的最終處置方案,劉弘便草草結束了這場特殊至極的廷議。
但這并不意味著,陸賈出使南越一事所引發的政治、學術余波,會自此打住。
——對浮丘伯‘另擇才俊以繼《禮》’的請求,劉弘也給出了答復:著奉常有司遣使往魯地,以此事相問于魯地大儒:申培!
作為楚元王劉交的同門師弟,這位曾在歷史上為武帝劉徹所敬重的大儒,此時還尚未成為受天下人敬重的‘魯申公’。
單就此事而言,劉弘以魯儒一脈安身立命的《禮》學傳承問題,相問于專精《詩》的申培,其實也有些不合適。
蓋因漢室初,準確意義上的‘魯儒’,指的并非是居住在魯地的儒生,而是受魯地文化圈的影響,對《周禮》有一定研究,行為舉止符合‘魯-《禮》’流派特征的儒生。
這個流派的特征,主要就是老生常談的那幾點。
拿太史公在《史記·貨殖列傳》中的地圖炮來說,就是‘俗好儒,備于禮,故其民齪齪,儉嗇,畏罪遠邪,好賈趨利’。
意思就是說,魯地民風多尚儒風,很注重禮儀,百姓大都小心謹慎,比較節儉吝嗇,害怕犯罪,比較喜歡通過商業獲取利益。
而‘魯儒’作為魯地最具鮮明特征的儒家分支,其特性,更是在太史公對魯地百姓的評價基礎上,將某些部分做到了極致。
太史公的眼中,魯人事‘注重禮儀’,而魯儒,則是全靠一本《周禮》安身立命,甚至以此作為剝削底層百姓的理論依據!
——上下尊卑,秩序綱常嘛!
魯人大都‘節儉吝嗇’,而魯儒,卻都稱得上是‘一毛不拔’!
為了能從百姓手里多摳出一枚銅錢,魯儒甚至會不惜搬出圣人大義,來作為自己‘收斂民財’的理論依據!
至于魯人‘喜歡行商逐利’,在魯儒身上更是發揮到了極致。
——魯儒不單是喜歡通過商業獲取利益,而是一切能獲取利益的事,魯儒都能做得出來!
就拿如今天下,地主富戶對佃戶的租稅來說,關中渭河以南,普遍維持在四成,渭河以北三成。
少府將上林苑的官田租給破產農民,地租雖然也是三成,但劉氏天子動輒‘大赦’‘免稅’‘去賦’的情況下,在上林苑租種官田的佃戶,一年到頭基本不用花租稅。
在有些特殊情況下,上林苑的佃戶一年到頭下來,甚至會發現自己得到的賞賜,比交上去的租稅還要多!
也正是在這種低到‘倒貼錢’的租稅下,上林苑才能以不過數十萬頃的面積,就成為漢室階級平衡的調節閥。
原因很簡單:當一個農民破產之后,只要帶著戶瀆等身份證明,到地方官府登記,表明自己希望租種上林苑的皇家官田,只要在后續的政審中,沒有出現太大的問題,那就大概率能租到一片60-80畝大小的官田。
搬到上林苑之后,但凡這個破產的農民手腳勤奮些,把田畝看顧的好一些,就能憑借幾乎為零的租稅,以及劉氏天子三天兩頭發下來的‘賞賜’,在五到十年之內,攢下足夠置辦幾十畝薄田的積蓄。
就這樣,原本毫無逆轉可能的‘自耕農-半自耕半佃農-佃農-奴隸’的惡性循環,就被上林苑給強行逆轉。
原本會成為佃農,并隨著利滾利的欠款最終輪為奴隸的一個家庭,便能在五到十年之內,重新回到半自耕-半佃農階級。
若是再本分一些,那重新成為自耕農,也就是指日可待的事。
關中其他地方的狀況,對百姓雖然沒有上林苑那么友好,但總體來講,也還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哪怕是在租稅高達四成的渭北地區,地主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