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順天府倡導,若干百姓湊了幾百兩銀,辦了簡陋的靈棚,修了陵墻,各家多則幾十兩,少則數兩,甚至幾十錢,湊起來銀錢把帝后安葬……
崇禎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大順政權順天府官李票為開田貴妃墓室一事,責令昌平州官吏“即動官銀催夫速開田妃壙,合葬崇禎先帝及周皇后梓宮。
四月初三日發引,初四日下葬,毋違時刻。”可是,因為當時昌平州“鈔庫如洗”,而葬期又十分緊迫,時任署昌平州吏目的趙一桂,只好與監葬官禮部主事許作梅商議,帶上工房人員馮朝錦入京稟報順天府。經再三請示,府官始朱批“著該州各鋪戶捐挪應用,事完再議。”
趙一桂回州后,隨即組織募捐。先后有十人捐錢共三百五十千文(約合銀二百三十三兩)。其中,劉汝樸六十千文,王汝樸五十千文,白紳三十千文,鄧科五十千文,徐魁三十千文,李某二十千文,趙永健二十千文,劉應元二十千文,楊道二十千文,王政行二十千文。
幾乎只有這點錢鈔,就完成了崇禎帝后的整個葬儀。
其中,雇夫頭楊文包攬開挖、掩埋隧道,用銀二百兩;搭蓋薄棚三間、小棚兩間,用銀四兩五錢;從紙鋪買紙用銀一兩八錢;從豬戶買豬用銀四兩五錢;從羊戶買湯羊二只,用銀一兩六錢;從攢盒鋪買素供二桌,用銀一兩;從飯鋪買面及大米飯,用銀一兩;犒賞夫役,用銀二兩四錢;打造開啟玄宮石門用的拐釘鑰匙及石匠開門,用銀五錢;伺候送柩員役酒飯等,用銀五兩五錢;買細連繩用銀四錢;木匠工價用銀四錢;打掃靈棚人夫用銀二錢五分;順天府來人飯錢用銀一兩一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