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他在全省刊發告示。內言國家與外國訂立條約,允許洋人設立教堂傳教,承認有保護教堂之責。平民遇有冤屈之事,只可向長官呈訴申理,切勿私自報復,倘若聚眾哄鬧,私相尋仇,不僅使國家受到連累損失,自己也違背王法,有理變成無理。
遇有民教涉訟,傳教士應當遵守中國法度,不得干預地方官審理案件。教民信教,仍是中國之人,必須遵守本國法令,倘若持教為非作歹,定要依法治罪,決不寛貸。
同時通飭各級官員,遇有訴訟案件,不分民教,但論曲直,持平辦理。如有洋人和傳教士干預,應當根據條約章程分別駁斥,不得偏聽袒護。如果傳教士不安本分,稟請上司核辦。差役勒索,盡法懲治。
緊接著,刊發中外條約章程,令官員講習,教育民眾,保護教堂。一切攤派,平民有的,教民也不例外。
十九日,袁世凱又將勸民教告示稿和通飭各級官員稿,連同濟南、東昌、泰安和臨清發生的一百四十六起教案案情咨呈總理衙門,讓他們了解山東義和團的實際情況。
慈禧太后粉碎戊戌變法重新訓政后,就想廢掉光緒,另立新君。她對被她扶上大位的“兒子”竟然想要害她傷心到了極點。
因外遭各國譴責,內受二江總督等封疆大吏的強烈反對而作罷。
但她一直沒死心,到了一九九年的十月,她認為其訓政的地位已經很鞏固,決定于元旦廢掉光緒,立端郡王載漪之子溥儁為帝,改元普慶。
軍機首輔榮祿怕擔惡名,獻計把溥儁暫時先放到大阿哥的位置,做為緩沖,也可以試探一下各方面的反應。
慈禧太后覺得這個辦法也不錯,就在一九零零年一月二十四日,她召集親王、貝勒及各大臣,命光緒宣讀了立溥儁為大阿哥的上諭。
明確溥儁將來是繼承同治大統,預立皇儲。
史書稱此為“乙亥建儲”。
本來慈禧再出訓政就反對聲不斷。
這樣的建儲等于是廢掉了光緒,違背清朝的祖制,立刻遭到了國內外的一致反對。
袁世凱覺得這是他在慈禧太后表現的機會,馬上上折慈禧太后“恭賀圣喜”,上折光緒“恭賀天喜”。果然很討慈禧喜歡,但光緒則對其恨得更甚。
顯然,袁世凱上呈總理衙門的資料有了收效。
二月十九日,朝廷根據總理衙門的上奏,發布諭旨,嚴行禁止義和團,秉公處理教案。
對照上一個上諭,這使袁世凱感覺到了,朝廷內部對義和團有二種態度,而最高決策者在左右搖擺。
袁世凱認為必須要抓住這有利時機,立即命人擬定《嚴禁拳匪暫行章程》,和上諭一起張貼出去,廣而告之。
章程完全是按袁世凱的意思起草,內容主要是州縣官吏必須認真訪查緝辦,倘所管所轄境內有設廠教習者,“照縱匪例從嚴查辦”。
莊長、首事、地保必須隨時稟報,徇隱不報,即加監禁,與匪通氣,即加正法。父兄縱聽子弟學習邪拳,除將子弟正法外,父兄監禁三年。
所有拳廠,一律毀平,某家設廠,其家產一律充公。告發某家設廠,將該家家產一半賞給告發之人。拿獲設廠匪首送案者,賞該犯全部家產。
設廠的鄰人如果顧慮拳匪報復,不敢出頭告發,應即通知莊長、首事、地保,密報到官,以憑拿辦。知而不報者,提案嚴辦,窩留者與匪同罪。
從前拳匪,除著名匪首及曾犯焚搶重罪者仍應查拿外,其余被脅者但能悔過自新,一概從寛免究。倘有挾仇誣告,希圖分賞者,即行反坐科罪,決不寬貸。
袁世凱一方面命令各級官員和紳士分赴四鄉,挨戶傳諭,每天報告義和團的蹤跡。
一邊派出武衛右軍全力追剿,在全省范圍內掀起了一個剿滅義和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