啕大哭。
因為馬關條約,他被罵了五年多,現在罵聲還不絕于耳。又簽下了砸鍋賣鐵也很難還上的辛丑條約,國人會怎么樣罵他,李鴻章能想不到嗎?
可是,事不是他惹的,屎不是他拉的,他得去給人家擦屁股。
總要有這么個人,事情總得有人去做,落到了他的頭上,只能認倒霉。
如果把慈禧送上斷頭臺,肯定不用花這么多錢。而且歸政光緒,中國的歷史就不知道怎么寫了。
袁世凱肯定是要掉腦袋的,被袁世凱玩得團團轉,還給他升官晉級,最后反而被他出賣。光緒是永遠都不會寬恕袁世凱的。
但是,慈禧能甘心把命交出來嗎?不又是一場內亂嗎?
國家還承受得起嗎?老百姓和后人怎么看。
別看現在大家都對她恨得咬牙切齒,但要是她大義凜然的為國家上了斷頭臺,那老太婆說不定就成了英雄了。
人嘴兩張皮,人們的吐沫星子也能把他李鴻章淹死。
罵人能把人罵死嗎?李鴻章的死和全國的一片罵聲有關系嗎?我們不知道。反正,再次就任直隸總督、北洋大臣沒幾天,李鴻章就結束了他那被大家一直爭論不休的人生。
在訂立“東南互?!眳f議時,還有一條。如果慈禧和光緒都一命嗚呼,大家本來是要推舉他為新型國家的大總統的。
據說這件事,中山先生也是很贊成的。
如果是這樣,恐怕就輪不上袁世凱當中華民國的第一任大總統了。
這對袁世凱到未必不是好事,因為,他有可能就沒有機會和條件去拉歷史的倒車而遺臭萬年了。
汪精衛的孫子,看到他的爺爺奶奶在兩個人墓前,跪著的塑像,說了句非常公道的話干了壞事就要受到懲處。
沒錯,還是筆者在前邊說得那句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想不付出代價,就別做人神共憤的事。
李鴻章對袁世凱是真夠意思,臨死之前還為他做了最后一件事,舉薦他接任直隸總督,北洋大臣。
當然,德高望眾的劉坤一和張之洞也極力推薦他。
對了,我們還是回過頭來談袁世凱創建警察吧!
辛丑條約規定,天津外二十里之內不能駐軍隊。
自從人的能動行為逐步取代動物的本能活動,人類社會就陷入了一種自我矛盾之中。矛盾產生的原因是,人們還不能自覺的去做自己必須要做的事。
也就是說,既然是必須要做的事,人們又不能或不愿意心甘情愿去做這件事,怎么可以呢?社會不是就陷入了自我矛盾嗎?
社會總是要頑強的為自己開拓道路的。于是就產生了一個凌駕在社會之上的力量。
這個力量調合矛盾,排解糾紛,甚至使用暴力去強制人們去做他們還不能自覺去做的事。這就是國家機器,我們有時也叫它暴力機關。
有了國家機器,就要有武裝起來的人去執行這種強制。
或者,我們也可以換一種說法,這個世界是需要秩序的,也就需要維持秩序的人。至少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這是必須的。
這伙人的名字叫差役還是叫軍隊,并不重要??傄腥四弥淦魅ゾS持秩序的,不讓駐軍,誰去維持秩序?怎么辦?
這難不倒袁世凱,他當過外交使節,常和外國人打交道。
他聽說過,外國有警察,他們和軍隊的職權不一樣。
有些國家為了防止軍隊利用槍桿子搞軍事政變,規定,軍隊除了國防,不經特殊授權是不能參與國家內政的。
正常情況下,維持社會秩序,只能靠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