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駐軍就不駐軍,建立一支警察部隊不就完了嗎?
人現成的,武衛右軍,自己的正有一批老兵需要安置,那可是他的嫡系部隊。
警察怎么當,不會就學就培訓。
于是他從武衛右軍中抽出三千老兵,請日本教官來當老師。這樣,中國這個古老的國家,就有了第一支警察部隊。
中國第一個警察局也在天津成立,設南北兩個分局,各一千五百名警察。
南分局管天津城區的治安,分局機關在金湯橋西。
北分局負責西站、北塘、塘沽、秦皇島、山海關等地治安,分局機關在河北賈家口。
三千名警察很快到達指定地點,開始執勤巡邏。
接下來,袁世凱又在巡警總局建立直屬馬巡隊,河巡隊,拘留所、差遣隊、軍樂隊、電線巡警隊和偵緝隊等。
警察的機構越來越完善了,袁世凱也是中國建立消防機構的首創者。
一九零二年十月,袁世凱又從直隸抽調了二千名老兵,成立了鐵路巡警總局,負責京山鐵路的治安任務。
局機關設在北京車站,受天津南警察分局管轄。
這樣,中國第一支鐵路警察,也被袁世凱順理成章的首創出來了。
普通警察的具體任務是負責消防、戶籍、衛生、車輛行走,戲院和妓院秩序、保護過境大員、緝查犯罪,收集情報等。
警察的出現對維護社會秩序,大至兇殺案的偵破,小到里弄的衛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過去,這里邊的很多事,是沒人管的,出了事也不知道找誰。要想解決問題,只能找官衙。那么大的地方,就一個官衙,管得過來嗎?
現在不一樣了,什么事都有人管了,在袁世凱總督的天津,已經有現代國家制度的雛形了。
和建立鐵路警察的同一年,袁世凱還在天津成立了第一個警察學校,培養警察官兵。
女人的事,男人管起來有時未必方便。天津的警察還招了一批女巡警,女人也開始走出家庭走向社會了。
一九零五年,袁世凱領銜上奏請行立憲,并在奏折中建議派員出國考察,朝廷批準了他們的建議,決定派載澤等五大臣出國考察。
當五大臣在北京火車站正準備登車時,革命黨人吳樾投擲詐彈,詐傷了十多人,迫使五大臣推遲行程。
袁世凱派天津二百多警察前往北京偵破案件。
他借機建議在北京建立國家巡警部,被朝廷采納。
第一任長官也是袁世凱推薦的。原天津巡警總局趙稟鈞任國家巡警部的侍郎,警察制度從天津被推廣到了全國。
第二、創建中國法院。
為了更加明確的規范人的行為,一九零二年,袁世凱、劉坤一、張之洞聯名上奏,要求修改和建全法律,并建議學習西方。還建議由沈家本和伍廷芳主持法律的修訂。
到一九零九年,已制訂出了《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大清刑律》。
一九零六年,在袁世凱的努力推動下,清將刑部改為法部,專任司法。大理寺改為大理院,專掌審判。并設置檢察廳,在法部的監督之下,負責提起公訴。
袁世凱在天津首先試行新的施法制度,主持制訂了天津的審判規則。按著這個規則,首次確立了司法和行政的分離,向著司法裁判權的獨立,邁出了重要一步。
首次賦予審判官根據法律的的獨立裁判權,規定上司對裁判官的裁判沒有干涉權。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廢除了個人獨裁制,實行合議制度。
在審判官和書記官之外,還設立了檢事官。設立預審官,對重大、復雜的刑事案子實行預審制。
按照這個審判規則,設立了承發吏,擔當送達執行之事務;設立檢驗吏,擔當驗尸驗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