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北京市長。
官大了,貪心更大,被大總統袁世凱主持成立的“肅政廳”抓個正著,最后還是被袁世凱處死。
當然,這是后話。
但是,一方面袁世凱在山東時間有限,權力有限,又那么多大事,難事纏身。對于治理腐敗,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當直隸總督、北洋大臣了,他決心要大刀闊斧,大干一場。
在整飭吏治上,袁世凱采取的第一措施是破除陋規。
所謂陋規,也叫“規禮”或“常規”,就是官吏憑借手中的權力,公開按時、按節、按事,向所屬機關和人員索取的金錢和禮物。
因為各級官府,上邊撥付的辦公費用嚴重不足,只能和下屬收取。
因為,這其中有必須的費用,所以,向下邊伸手理直氣壯,有持無恐。
這也就為利用陋規來巧取豪奪大開方便之門。
袁世凱認為,吏治最大的問題“莫如收受陋規一事”。
他的作法是,確實必須的辦公費用和必須的支出,該多少就多少,由公費實報實銷,把利用陋規索賄和必須和正常的支出劃分開來。
要肅貪,首先需要明確界定什么樣的行為是“貪”, 破除陋規對于肅貪當然意義重大。
袁世凱在直隸的財政狀況得到一定改善后,他還拿出一部分資金給官員一定的補助。緩解官員薪俸過低的問題,拿出錢來養廉。
袁世凱整飭吏治的第二個措施是設立官吏考驗處,對各級官員進行考核。
用官員,除了道、府的大員他親自過問外,其他的官員任用主要是由官吏考驗處拿出考核意見,核準后才能進人審批程序。
袁世凱整飭吏治的第三個措施是設立調查處。調查處的工作分為平時和臨時。
平時主要是比較官員的政績,了解和跟蹤社會輿論和民眾反應,發現問題展開調查。
臨時就是承辦朝廷發下來的參奏問題,總督交辦案件,官員互相揭發的問題,紳民告訴事件等。對像僅限道、府以下人員。
致力于使貪腐問題能夠及時發現,及時懲處,讓搞貪腐的人付出相應的代價。
整飭吏治的第四個措施是“開官智”,用現在的話說就是陪養干部,提高干部的素質。
為了使官員能接觸到新知識,袁世凱首先設立了課吏館,不久改成了直隸法政學堂。
專招候補人員學習,附設幕僚學堂專教幕僚學習。法政學堂每年招收一百二十人,分預科(半年),正科(一年半),學制二年。
正科講義,絕大多數由日本教員講授。
科程有大清律例、大清會典、交涉約章、政治學、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國際公約、國際私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裁判所構成法、應用經濟、財政學、警察學、監獄學、統計學、中外通商史、日語、演習裁判。
畢業后分優劣委派差缺。
其次,袁世凱還命未赴任的實缺州縣官員先赴日本游歷三個月,參觀行政、司法、各官屬和學校、實業,回來后再赴新任。
袁世凱的這些整飭吏治的措施,最后的收效如何呢?公道的說,采取這么多措施,下如此大功夫去抓去管,成果肯定是有的。特別是在開始的一段時間里,直隸給人的感覺簡直就是氣象一新;管比不管自然是大不一樣。
但是,大環境在哪里,積重難返,對腐敗的狀況的改善,也肯定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