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議請愿速開國會之事。
在張謇的策劃聯絡下,一九零九年十二月中旬,十六個省的咨議局的代表,在上海成立聯合會。
聯合各省的督撫和咨議局,要求中央政府召開國會,建立責任內閣。
他們組織了三十三人國會請愿團進京請愿。名為“咨議局請愿聯合會”,請愿書出自狀元張謇之手。
主要的要求是一九一一年召集國會,在此之前應設“大政咨詢”,并召開臨時國會,從速組織責任內閣。
請愿完全是和平的方式。
都察院的大人們對此類干涉朝政的帖子向來十分反感,因而沒有為他們代奏。代表們失望之余,便開始利用各種關系遍謁朝臣,尋求支持。
他們首先去求見的是首席軍機奕劻和其他軍機大臣。
奕劻一向圓滑,他對請愿代表說“我亦國民一分子,自必幫忙”,那桐也表示贊成。
在經過他們的爭取后,鹿傳霖和戴鴻慈也表示理解。但在訪問一些皇族親貴的時候,肅親王善耆、貝子溥倫和鎮國公載澤則避而不見。而貝勒載濤和毓朗則表示將“竭力相助”,總算是讓代表們感到些許安慰。
與此同時,各省督撫也紛紛致電清廷,請求“俯從輿論,速開國會”。隨后,御史江春霖(也是資政院議員)特意上折“奏請縮短國會年限”。不僅如此,連旗民也加入請愿隊伍,他們“公推代表,赴都察院呈請代奏速開國會”。在這種情況下,都察院只好將這些請愿書一同上奏。
盡管經過一番很大的波折,請愿書還是送達到了最高統治者攝政王載灃手中。
清廷在對請愿書答復的諭令中,對代表的愛國熱情表示贊賞,對各地表現出的立憲積極性給予了充分地肯定。
但是,要求大家充分考慮中國的國情,做什么事都不能過急,所謂欲速則不達。九年立憲既然是已經定下來的大政方針,還是不要改變為好。客客氣氣的拒絕了這一次地請愿要求。
請愿團的目的雖然沒有達成,但能看出新一屆的清政府,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在克服慈禧太后當政時期的固執和傲慢。至少已經能夠有個平和的姿態,傾聽來自民間的聲音了,這個進步還是應當肯定的;盡管完全是在敷衍。
回想一下當年的公車上書,請愿書根本就沒交到皇帝的手中,那么多人發出的聲音,清廷根本不當回事。
遭到拒絕的咨議局的代表不甘心,也沒有放棄。對于這個結果,各省請愿代表們并不感動吃驚。如果請愿一次就能成功,那就不叫中國的朝廷了。
于是,他們經過商議后,決定再次發動請愿。而且要擴大請愿代表的范圍,并廣泛征集請愿簽名,以壯聲勢。
同時,請愿代表們還制定了章程并成立了“國會請愿同志會”,北京設立總部,各省各埠設立支部,隱然已有政黨之雛形。
一九一零年六月初,經過“國會請愿同志會”的努力,各省代表們再度進京,發動第二次請愿。
這次請愿代表擴大到一百五十人,除了各省諮議局議院外,還包括了各省商會、學會及華僑代表等。而且,令人鼓舞的是,這次請愿還征集到三十萬人的簽名,其規模遠遠超過第一次。
進京請愿代表再次來到都察院,呈遞了十份請愿書。雖然十份請愿書各有側重不同,但結論只有一個,那就是“速開國會才是弭亂救亡之策”。請愿代表們還警告說,如果不速開國會,“漢唐元明末造之禍,必將復見于今日”,與其等“大難已作同遭玉石俱焚之慘,何不及今力持大體,俯順民情,速開國會,以弭亂于無形乎?”
這次都察院沒有為難,而是立刻代奏朝廷。
請愿書上去后,朝中大臣開始分化,有人力主“嚴旨震嚇”,以免代表們“嘵嘵不休”;有人則認為“民心不可失,民怨不可積,須婉言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