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聞所擬憲法草案,妨害國家者甚多。……
“本大總統忝受付托之重,堅持保國救民之宗旨,確見及此等違背共和政體之憲法,影響于國家治亂興亡者極大,何敢默而不言?《臨時約法》,大總統有提議修改約法之權;
“又美國議定憲法時,華盛頓充獨立殖民地代表第二聯合會議議長,雖寡所提議,而國民卅萬人出眾議院一人之規定,實華盛頓所主張;法國制定憲法時,麥克馬洪被選為正式大總統,命外務大臣布羅列向國民會議提出憲法草案,即為法國現行之原案。此法、美二國第一任大總統與聞憲法之事,具有先例可援用,特派員前赴國會陳述意見,以盡我保國救民之微忱。草案內謬點甚多,一面已約集中外法家,公共討論,仍當隨時續告。
“各該文武長官,同為國民一分子,且各負保衛治安之責,對于國家根本大法,利害與共,亦未便知而不言,務望逐條研究討論,于電到五日內迅速條陳電復,以憑采擇。”民國風云人物演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