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袁世凱總覺得自己有話要說,不久,又密諭給各省的文武長官,全文如下:
“立國今日,非自強無以圖存,而強弱之分,悉由人事!日本前在閉關時代,其學術政治與中國無殊,自明治維新以來,上下一心,步武西法,乘時而動,發憤為雄,四十余年所慘淡經營者,無非求達其東亞大帝國之政略。
“當合并朝鮮之時,現在首相大隈重信已自命為中國將來之統監。蓋其兼營并進之圖,遠交近攻之策,處心積慮,殊非一朝。究其致強之由,則以國民教育為根本,而明恥教戰,即寓于教育之中。
“故人人以當兵為義務,以戰死為殊榮。就其近年軍事言之,征發陸軍,可達百萬,海軍戰艦,已逾六十萬噸,席其方張之勢,日思拓地殖民,彼為刀俎,我為魚肉,實逼處此,岌岌可危,厝火積薪,早成險象。
“前清末造,政失其綱,泄杳成風,人無遠慮,加以親貴用事,賄賂公行,各私其家,何知衛國?迨至武昌事起,舉朝失措,列強響應,瓦解土崩。
“日本浪人,利用此機,秘計陰謀,無所不至;我人民之生命財產,間接直接而受損失者,不可勝計。
“蒼赤何辜,言之流涕!幸而天佑中國,禍亂削平,予得以衰病余生,底定全局,殊出強鄰意料之外。回憶當日,萬險環生,至今心悸。國事粗定,歐戰發生,關系于均勢得甚大。
“日本利歐洲列強之相持,乘中國新邦之初建,不顧公法,破壞我山東之中立,軍隊所至,四境騷然;官吏見侮之橫,居民被禍之慘,筆不能罄,耳不忍聞,我國受茲痛苦,方以退兵為抗議,彼不之省,又提出酷烈要求之條款,其中最為難堪者,曰切實保全中國領土,曰各項要政聘用日人為有力顧問,曰必要地方合辦警察,日軍械定數向日本采買,并合辦械廠,用其工料。此四者直以亡韓視我!如允其一,國即不國,牛馬奴隸,萬劫不復。
“予見此四條,曾向在京文武重要各員,誓以予一息尚存,決不承諾,即不幸交涉決裂,予但有一槍一彈,亦斷無聽從之理。具此決心,飭外交部人員堅持磋商,此外凡損失利權較重者,均須逐字斟酌,竭力挽回。
“乃日人利用我國亂黨,各處滋擾,而又散布謠言,鼓惑各國,分遣大枝六軍,直趨奉天之沈陽,山東之濟南,海軍亦時在渤海出沒游弋。因之舉國惶恐,全球震動,不知其用意之所在。予以保全國家為責任,對外則力持定見,終始不移;對內則撫輯人民,勿令自擾,將及四月,持之益堅,彼逐以最后通牒迫我承認。
“然卒將最烈四端,或全行消滅,或脫離此案,其他較重之損失,亦因再三討論,得以減免,而統計已經損失權利頗多!疾首痛心,憤慚交集。往者已矣,來日方長。日本既有極大政略,謀定已久,此后但本進行,斷無中止。
“兼弱攻昧,古有明訓,我豈可以弱昧自居,甘為亡韓之續?處此競爭世界,公理強權,勢相對峙,人有強權之可逞,我無公理之可言,長此終古,何以為國?經此次交涉解決之后,凡百職司,痛定思痛,應如何劌鉥心神,力圖振作?儻仍復悠忽,事過輒忘,恐大禍轉瞬即至,天幸未可屢邀,神州六沉,不知死所。
“予老矣!救國舍身,天哀其志,或者稍緩須臾,不至親見滅亡,顧此林林之眾,齒少于予者,決不能免,而子孫更無論矣!予為此奇痛之言者,萬不愿予言之竟中,誠以存亡呼吸,斷非予一手足之力,所可轉旋,持危扶顛,端資群策。
“我國官吏,積習太深,不肖者竟敢假公濟私,庸謹者亦多玩物喪志,敵國外患,漠不動心,文恬武嬉,幾成風氣,因循敷衍,病在不仁;發墨鍼肓,期有起色。
“所望凡百職司,日以亡國滅種四字懸諸心目,激發天良,屏除私見,各習職守,協力程功。同官為僚,交相勖勉,茍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