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下令:
“溯自歐戰發生,金融停滯,商業凋敝。近因國內多故,民生日蹙,言念及此,實切隱憂。查各國當金融緊迫之時,國家銀行紙幣,有暫行停止兌現及禁止提取銀行現款之法,以資維持,俾現款可以保存,各業咸資周轉。法良利溥,自宜仿照辦理。應由財政、交通兩部,轉飭中國、交通兩銀行,自奉令之日起,所有該兩行已發行之紙幣,及應付款項,暫時一律不準兌現付現。一俟大局定后,即行頒布院令,定期兌付。
“所存之準備現款,應責成該兩行一律封存。至各省地方應由各將軍、都統、巡按使,凡有該兩行分設機關,地方官務即酌派軍警,監視該兩行,不準私自違今兌現付現。并嚴行彈壓禁止滋擾。如有官商軍民人等,不收該兩行紙幣,或授受者自行低減折扣等情,應隨時嚴行究辦。依照《國幣條例施行細則》第九條辦理,一面與商會及該兩行接洽,務期同心努力,一致進行。并飭該兩行將所有已發行兌換券種類額數,克日詳晰列表,呈報財政部,以防濫發。仰各切實遵行。此令!”
這個命令到上海后,上海中國銀行經理宋漢章精明練達顧全大局,立即邀約股東開會商討應付辦法,決定五點:
(一)上海中國銀行,由股東聯合會舉定監察員二人,到行監察,合行事務,悉歸股東聯合會主持。以后政.府不得提用款項,一切悉照普通銀行營業辦事。(二)本行所有財產負債,已移交外國律師代表股東管理一切,并隨時有查帳之權。(三)上海分行鈔票,將準備金備足,移交外國律師保管。隨時兌現,不得停付,即中央有令他處停止兌現,惟上海仍照常辦理。(四)所有存款,均到期立兌。(五)將來如商家有損失,悉歸股東聯合會負責向南北政.府交涉,歸正式政.府承認。
由于上海中國銀行的這一舉措,使得上海商場穩定,毫無驚擾,各省中國銀行多有效法。
做什么事情,單單就事論事而談是非是不行的,重要的在于符合當地當時的實際情況,所謂識時務者為俊杰。
中、交兩行停兌后,外人多歸罪于梁士詒,認為是梁恐怕交通銀行周轉不靈,乃出此策。又有謠言傳出袁世凱想外逃,欲將中、交兩行現款偷運到國外。
總之,這確是下下策。因為這樣一來,民心更散,袁世凱個人和他的政.府信用完全破產。
面對江河日下的政局,袁世凱知道帝制是不能再想了,他覺得自己要維持總統的地位,必須和帝制切割。
經過一番籌劃后,于五月二十九日,袁世凱發表《宣布帝制案始末》。
這是一篇“大”文章,把變更國體責任諉諸各省,把自己說成是一個維持共和的人物,是一個容易受騙的老實人。最后袁且威脅說要把各省區軍民長官要求改變國體和先后推戴、請早登大位的文電公布,想以此把這些人牢牢綁架在自己的戰車上。
這是袁世凱死前最后一個、也是最重要的一個文告,全文如下:
“大總統告令:據海軍總長劉冠雄巡洋回京面稱,帝制議案撤銷后,群言淆亂,謠諑繁興,好事者借端煽惑,龐雜支離,請將關于帝制議案始末,明白宣布,以釋群疑等語。本大總統前于本年三月二十一日特發明令,將上年十二月十一日承認帝位之案,即行撤銷,并以菲躬薄德誠不足以感人,明不足以燭物,引咎自責,不欲多言。乃近來反對之徒,往往造言離奇,全昧事實,在污蔑一人名譽顛倒是非之害小,而鼓動全國風潮,妨害安寧之害大,不得不將事實始末,明白敘述,宣布全國,以息謠煽,而維治安:
“查上年各省區公民及滿、蒙、回、蒙公民王公等,先后趕參政院代行立法院請愿改革國體,以本大總統之權限,雖不當向國民及立法院有所主張表示,然于維持共和國體,實是當盡之職分;是以特派政事堂右丞楊士琦代蒞立法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