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不足法定人數。便借用民國二年議院法第七條“議員于開會后滿一個月尚未到院者,應解其職”之規定,把沒有南來的參、眾兩院議員解職,然后由候補議員遞補,湊足法定人數。
護法軍政府成立后,段祺瑞要下命令通緝孫中山和非常國會議長吳景濂。
馮國璋不肯簽署命令,只同意由北京檢察廳以“背叛民國”罪提起公訴,由司法機關行文全國,通緝孫中山。
段堅持要直接下通緝令,馮不想因這件事把兩個人的關系搞得太僵,于九月二十九日,很不情愿的簽署通緝令。
護法軍政府也下令通緝段祺瑞、梁啟超、湯化龍、倪嗣沖四人,以資報復。
段祺瑞第二次組閣后,雄心勃勃的想真正統一中國。他沒把廣東的軍政府放在眼里,倒是很高興能給他一個名正言順的出兵理由。尤其在借款有著落后,更急于對南方傭兵。
段的用兵計劃準備由四川進攻云南和貴州,由湖南進攻兩廣。
在四川進展不理想的情況下,湖南就成了唯一的選擇。
湖南距離北洋派的占領區最近,本身實力不強,是個理想通道。
段祺瑞正在琢磨派誰去當湖南督軍時,聽到有湖南人喊出“湘人治湘”的口號。
在北京的湖南著名人士,如熊希齡、范源濂等也主張湘人治湘,維持現狀,反對北軍入湘。
這倒使段想起一個人來,就是傅良佐。傅良佐是湖南人,又是他的鐵桿,是既可滿足“湘人治湘”,又可以由自己人督湘,何樂而不為。
于是發表他最寵信的傅良佐為湖南督軍,仍命譚延闿為湖南省長,同時明確表示傅良佐雖督湘,但不帶北兵入湘。